该使节团巡视后认为,自美国教学使节团首次赴日以来,日本在汉字和假名的纯化以及普及罗马字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未实质性地触及日本国语的简易化与合理化问题。基于这种判断,该团又向日本提出了四项国语改革建议,其中的第一条是应该“探讨一种使罗马字系统能被最为简易、广泛地使用的措施”。 但是美国教学使节团的这一愿望,并没有在占领期内变为现实。文部省国语审议会罗马字调查分科审议会及其前身罗马字调查(审议) 会虽然很早就开始讨论罗马字拼写法的统一问题,但是直到 1953 年 3 月才勉强达成共识,通过了《对于罗马字拼写法的单一化》建议案。 以此为基础,1954 年 12 月,日本内阁以训令和告示的形式公布了《罗马字拼写法》和《对于罗马字拼写法的实施事宜》,并在文件中宣布终止执行1937 年9 月日本内阁发布的题为《对于国语罗马字拼写法事宜》的训令。 (二) 《罗马字拼写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情况 日本虽然费尽周折终于通过了罗马字拼写法的“单一化”方案,但事实上日语的罗马字拼写并没有由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单一化。1954年日本内阁发布的告示第 1 号《罗马字拼写法》中列出了两张表,第一表与 1937 年公布的“训令式”内容完全相同,第二表则是“修正平文式”“日本式”与“训令式”不同部分的罗列。 告示《前言》第一条规定: “一般性地书写国语的场合,遵照第一表所揭示的拼写方式”; 第二条规定: “仅在涉及国际联系、或因过去惯例一时很难更改的场合下,才不妨遵照第二表所揭示的拼写方式”。显然,日本政府通过的这一新的罗马字拼写规则既没有彻底否定 1937 年通过的“训令式”,又没有无条件地接受 1937年被否定的“修正平文式”,只是将“训令式”“修正平文式”和“日本式”各自的适用范围作了些调整而已。因此,说告示《罗马字拼写法》是一种折中妥协的产物并不过分。 根据告示《前言》第二条规定,人们在用罗马字拼写日语词语时,如果该词语涉及国际联系,则人们“不妨”使用“修正平文式”来拼写该词语。由于“不妨”不像“必须”那样具有强制性,因此此时人们既可以按“修正平文式”来进行拼写,又可以按“训令式”或“日本式”来进行拼写,如此一来,同一词语出现两种乃至三种合法的罗马字拼写形式便不足为怪。再者,由于人们很难明晰地划出一条界限以区分哪些词语是涉及国际联系的词语,哪些词语是与国际联系无关的词语,因此那些既可以解释为涉外词语,又可以解释为对内词语的词语,便有可能出现多种不同的罗马字拼写形式。这样,日语罗马字拼写上的混乱现象不可能因《罗马字拼写法》的问世而得到根治。 人们在拼写涉外词语时,虽然既可以采用“训令式”,也可以采用“修正平文式”,但是在拼写对内词语时,通常则只能采用“训令式”,《前言》第一条对此所做的规定再明确不过了。 如此一来,如果有人坚持用“训令式”拼写所有日语词语,也不能说他没有遵守告示中的规定;但是,如果有人用“修正平文式”拼写与国际联系无涉的日语词语,则他的行为明显地与《前言》第一条的规定相抵触。鉴于此,我们说1954 年通过的《罗马字拼写法》事实上明显地存在着肯定、提倡“训令式”、或曰“日本式”的倾向似无不妥。 尽管《罗马字拼写法》倾向于肯定、提倡“训令式”和“日本式”,但由于战后英语的作用力急剧膨胀,以致在英语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修正平文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今天,日本发行的英文报纸《日本时报 (JAPANTIMES) 》中的公司名称几乎清一色按“修正平文 式 ”拼 写,例 如 “三 菱 ”的 译 名 是“Mitsuibishi”,而不是“Mitubisi”; “东芝”的译名是“Toshiba”,而不是“Tosiba”。据称,学院生中习惯用“修正平文式”进行拼写的也占多数,这在小学教学中优先普及“训令式”、然后再教授“修正平文式”的今天,不能不说是一种耐人寻味的现象。其实,只要稍加留意,人们不难发现,东京街头的罗马字路标、地铁站的英文标示牌也几乎全是按“修正平文式”拼写成的,例如“新宿”被拼写为“Shinjuku”,而不是“Sinzyuk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