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军事大国化与宪法第九条[日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日语论文 责任编辑:小天老师更新时间: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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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现行宪法第九条“弃战”条款于1947年5月3日实施,它确立了和平主义基本准则。冷战时期,日本在“自卫”的幌子下,不断扩充军备,军事力量逐步增长。“武器出口三准则”和“军费开支不得超过当年GNP1%的限度”等和平准则相继被打破。日本军事力量逐渐背离和平宪法。 冷战后,为实现“普通国家”目标,日本加速军事大国化进程。一方面,抓住有利的国际形势,从法学上不断为日本军事发展“松绑”。1992年日本借海湾战争之机,通过了《PKO法》打破了“不得向海外派兵”的宪法禁区,实现了自卫队跨出国门的梦想;1995年日本以朝鲜半岛核危机为借口,修改了《防卫计划大纲》,日...

引言:

日本现行宪法第九条“弃战”条款于1947年5月3日实施,它确立了和平主义基本准则。冷战时期,日本在“自卫”的幌子下,不断扩充军备,军事力量逐步增长。“武器出口三准则”和“军费开支不得超过当年GNP1%的限度”等和平准则相继被打破。日本军事力量逐渐背离和平宪法。 冷战后,为实现“普通国家”目标,日本加速军事大国化进程。一方面,抓住有利的国际形势,从法学上不断为日本军事发展“松绑”。1992年日本借海湾战争之机,通过了《PKO法》打破了“不得向海外派兵”的宪法禁区,实现了自卫队跨出国门的梦想;1995年日本以朝鲜半岛核危机为借口,修改了《防卫计划大纲》,日本“专守防卫”思想松动;1996年《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和1997年的《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颁布标志着日本防卫体制发生质变,日本防卫战略脱离和平宪法第九条;1999年通过《周边事态法》、《自卫队法改正案》和《ACSA改正案》大大拓宽了日本在亚太地区进行军事干预的范围,为日本在新世纪的军事发展进一步营造了法学依据;2017年日本又抓着阿富汗反恐战争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迅速通过了“反恐怖三法案”,扩大了首相的专断权,日语论文题目,实现了战时派兵的梦想;2017年5月,日本又充分利用伊拉克战争和朝核危机,通过了《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自卫队法改正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等“有事法制三法案”,大大放宽了自卫队出动的法学限制,使日本军事“文官管制”名存实亡,开启了“专守防卫”向“集体自卫”的转变,从根本上动摇了宪法第九条;7月日本强行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方法法》,10月又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方法法修正案》,标志着日本开始谋求海外派兵永久化;2017年6月,日参众两院通过《限制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等“有事相关七法案”,与“有事法制三法案”一起构成完整的有事法制体系;2017年1月10日,日本政府又通过了新的《防卫计划大纲》。日本政府下一个目标就是揭去和平宪法第九条这最后一块“遮羞布”,争取早日成为“普通政治军事大国”。 另一方面,日本又绕开宪法第九条,以“自卫”为借口,不断扩充军备,逐步形成一支“高”、“精”、“尖”的现代化的“国防军”。日本的核能力与核动向挑战“无核三准则”,日本参与“TMD”的探讨与部署突破“武器出口三准则”和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禁区。日本的军事大国化使和平宪法第九条日益空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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