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正是力图通过略论日本六大公司集团(三菱、三井、住友、第一劝银、芙蓉、三和)金融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及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所赋予该制度的特质和功能,来考察这一制度的变迁过程,论述这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变化调整的必然性,以期对中国的国有公司改革有所借鉴.该文通过在日本留学期间进行的考察和对大量资料进行的略论,重新划分了日本公司集团金融制度的形成时期,认为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间接金融优先形成过程,可以追溯到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的近代化过程,而相互持股制度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日本的战前时期,从而有助于理解这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变... 引言: 该文正是力图通过略论日本六大公司集团(三菱、三井、住友、第一劝银、芙蓉、三和)金融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及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所赋予该制度的特质和功能,来考察这一制度的变迁过程,论述这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变化调整的必然性,以期对中国的国有公司改革有所借鉴.该文通过在日本留学期间进行的考察和对大量资料进行的略论,重新划分了日本公司集团金融制度的形成时期,认为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间接金融优先形成过程,可以追溯到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的近代化过程,而相互持股制度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日本的战前时期,从而有助于理解这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变化调整的必然性.关于日本公司集团主银行制度和相互持股制度的功效,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在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期,学术界对此主要持肯定态度,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迁,两项制度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崩溃以后,日本公司集团的金融制度也呈现解体迹象,否定的观点开始占据上风.该文则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应用微观经济学的价格理论、信息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等基本原理重新评价了日本公司集团金融制度的影响和功能,指出主银行制度具有信息生产、对借款公司救助和监督三大功能,相互持股制度则在防止公司被收购、风险分散、扩大公司经营者控制支配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但是两项制度功能的发挥必须具备合适的前提条件,主银行制度在公司资金短缺、并且证券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才有效,相互持股制度则需要公司处于持续盈利状态作为保证.由此认为,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和政策参数的改变,制度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并提出在中国现实的经济条件下,主银行制度关于解决银行惜贷、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而依旧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相到持股制度则因为约束条件更加严格而不能盲目效仿.关于相互持股制度,该文还应用价格理论和股价定价机制作了进一步探讨,略论了相互持股制度抬高公司股价的原理,从而从特定的角度研讨了日本泡沫经济膨胀的成因,而这关于中国经济预防泡沫的膨胀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该文还利用公司利润的累积分布函数和概率密度函数略论了日本公司集团公司之间通过相互持股制度分散公司风险的效果,肯定了相互持股制度在公司持续盈利的条件下可以发挥的积极影响,而这关于中国特定公司的改革与发展也是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 参考文献: ,日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