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学术语的翻译是法学翻译中的难点,因为翻译法学术语时,译者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一方面,法学翻译要求语言功能上的对等和法学功能的对等,另一方面,翻译中又经常没有确切对等词,面对的是接近对等、部分对等和不对等这几种情况。本文研讨了法学术语英译中时这种不完全对等的现象,并提出了翻译法学术语的一些措施:使用功能对等词、扩充词义、释义、使用非法学专业用语的中性词、译借或创造新词等。 关键词:法学翻译:法学术语;不完全对等;确切对等词;权威性翻译 Abstract: The translation of legal terminology is one of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by legal translators, for legal translation requires equivalence both in linguistic function and in legal function, but the absence of exact equivalents is not uncommon and the translator is often faced with near equivalence, partial equivalence and non-equivalence. This article looks into the absence of exact equivalents in legal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from English to Chinese. In addition, it illustrates some ways, such as the use of functional equivalent, lexical expansion, paraphrase, neutral term, borrowing and neologism, to deal with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Key words: legal translation; legal terminology; non-equivalence; exact equivalent; authoritative translation 一 从事过翻译工作的人一般都能体会到在翻译特定目的文本(special-purpose texts)时的种种困难,其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障碍是术语的翻译。法学文本属于特定目的文本,因此,对法学文本的翻译不可避免地要解决术语的翻译问题。 法学术语使人很容易联想到行业语。行业语是供某种行业专门使用的词语。例如,语言学中的“morpheme(词素)”,“competence(语言能力)”,“langue(语言)”,“parole(言语)”等;电子计算机行业中的“mouse(鼠标)”,“e-mail(电子邮件)”,“bus(总线)”,“memory(内存)”等。行业语是各行业为适应本行业的需要而长期使用的特殊词语。法学专业和其他行业一样,也有自己专门使用的行业词语,例如:“specific performance(强制执行)”, “contempt of court(藐视法庭)”,“plaintiff(原告)”,“power of attorney(委托书)”等。我们把这种具有法学专业特色的行业词语称为法学术语。法学术语、法学工作常用词语和民族共同语中的其它基本词和非基本词一起构成法学语言,法学术语是其中的重要词汇成员(孙懿华 周广然,1997:59-60)。 在讨论英汉法学术语翻译之前,我们必须对法学翻译进行分类。从法学效应来看,法学翻译可以分成两类:权威性翻译(authoritative translation)和非权威性翻译(non-authoritative translation)。权威性翻译指的是该翻译由一国的立法机关通过并生效的法学译本,是具有法学效力的规范性条文,其本身就是一部法学,已经超越了翻译著作的范畴。这类译本在国际条约和具有多种官方语言的国家的立法中比较常见,联合国宪章、维也纳条约法公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加拿大等国家的多语立法等都属于此类。非权威性翻译不具有法学效力,一般是为了交流和对外宣传等所作的翻译。虽然非权威性翻译不具有法学效力,但也会带来一定的法学效应。比如在涉外案件中,法官和律师除了熟悉本国法学外,也必须了解外国的有关法学规定,这时,他们就要参考相关的法学译本。所以,不管是权威性翻译还是非权威性翻译,译者都要力求准确,保证翻译的质量。 权威性翻译对术语翻译质量的要求比非权威性翻译要高。因为权威性翻译要求法学翻译者使译文和原文具有同等的法学效力,保证它们一致的理解和应用(Sarcevic, 1997:71-73)。所以,权威性法学翻译不仅要求语言功能上的对等,还要求法学功能上的对等。法学功能对等就是源语和译入语在法学上所起的影响和效果是相同的。这样,译入语才能准确地表达原语的真正涵义,才能尽可能减少译文意思的走失。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没有人能用另一种语言完整地转达一篇文本中的观念思想,因为在几百年以来的法学、政治和文学上的使用中,词和结构总是带着文化的痕迹,而这些痕迹是不可能得到完整的传递的 (Joseph, 1995:17)。译者把源语文化翻译到译入语文化时发现有些领域很好地对应,有些却不对应,这意味着源语文化中有些因素在译入语文化中是不存在的,对这些因素的语言表达在译入语中是‘空缺(gap)’或‘空白(void)’的(Ivir, 1998:137)。没有确切对等词(exact equivalents)或者说不对等(non-equivalence)的现象在英汉法学术语的翻译中也是普遍存在的。法学术语通常指某个国家法学制度中特有的事物、联系、行为和程序,每个法学制度是不同习俗、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准则的产物,有它自己的法学事实,因此有自己的概念体系和知识结构。不同法学制度的大部分法学术语在概念上是不一致的。另外,所有法学制度都包含了一些术语,这部分术语在别的法学制度或法系中没有对应词(Sarcevic, 1997:232-233)。例如,由于中国和英美国家属于不同法系,在翻译工作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不同法学制度中的法学概念,这些概念会产生功能上的不对等,给译者带来相当大的困难。David对比较法学略论的评论可让我们清楚地了解译者所遇到的法学上的障碍:法学概念和类别在不同法系中缺乏确切的对等词是比较法学略论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之一(David, Rene and Brierley, 1985:16)。 由此可知,英汉法学术语翻译过程中,缺少确切对等词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数学和逻辑中,如果甲和乙对等,则意味着它们是一对一的对应联系。而在翻译理论中,如果甲和乙对等,则只是指甲可以用来翻译乙,乙也能够用来翻译甲,但不意味着它们在概念的层次上完全相同。Sarcevic (1997: 238-239) 将法学中的对等分成接近对等(near equivalence), 部分对等(partial equivalence)和不对等(non-equivalence)三类。接近对等指的是概念甲和概念乙共同含有所有必要的(essential)特征和大多数次要的(accidental)特征,或概念甲包括了概念乙的所有的特征,并且概念乙包含了概念甲的所有必要特征和大部分次要的特征;部分对等指的是概念甲和概念乙共同含有大部分必要的特征和一些次要的特征,或概念甲包括了概念乙的所有的特征,而概念乙包含了概念甲的大部分必要特征和一些次要特征。不对等指的是概念甲和概念乙必要的特征只有很少或没有重合,或概念甲包含了概念乙的所有特征而概念乙只包含了概念甲很少必要的特征甚至没有包括,或译入语法学体系中没有源语中特定概念的功能对等词。 显然,翻译法学专门术语时,译者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一方面,法学翻译要求语言功能上的对等和法学功能的对等,另一方面,翻译中又经常没有确切对等词,面对的是接近对等、部分对等和不对等这几种情况。那么,译者应该怎样解决这种矛盾,用什么措施弥补英汉法学术语的不一致性,从而保证术语的翻译质量呢? 二 基于法学文本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法学语言庄重、严谨等特点,英语论文,法学翻译一般强调对原文的忠实性,对术语的翻译当然也是如此。如果汉语中确实没有确切对等词,译者在忠实于原文的前提下,英语论文网站,可以灵活地尝试使用功能对等词、扩充词义、释义、使用非法学专业用语的中性词、译借或创造新词等措施翻译法学术语。 使用功能对等词(functional equivalents) 按照Sarcevic (1989:278-279) 的定义,“功能对等词指的是译入语法学体系中与源语法学体系某一个特定概念有相同功能的概念。” 功能对等词通常在没有确切对等词的时候使用。在没有确切对等词的情况下,选择哪个词作为功能对等词,取决于译入语中的术语的概念与源语中的术语的概念的功能是否对等。 比如,一般词典都将jail 和prison译成“监狱”,不加区分,但有的字典对它们作了区分,如《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对jail的解释是“=gaol”,而对gaol的翻译是“监狱”,该字典对prison的翻译是“监狱;看守所”。《大英汉词典》也将jail译为“监狱”,对prison的翻译则是:1.拘留所、看守所;2.(尤指州政府及联邦政府的)监狱。《英汉法学词典》同样将jail译成“监狱”,而将prison翻译为“监狱、牢狱;看守所、拘留所”。那么,这两个术语在汉语里的功能对等词到底是什么呢?根据The Dictionary of Practical Law: jail. A building used for the confinement of individuals awaiting trial, or who have been convicted of minor offenses. The term PRISON is sometimes used interchangeably with jail, but PRISON is usually the place where only those with long-term sentences are confined. 从这里可知,jail和prison的功能对等词不同,jail更接近中国的“看守所、拘留所”,prison的功能对等词则应该是“监狱”。 可见,选择最接近的功能对等词,可以保证英汉法学术语在没有绝对对等词的情况下获得较准确的翻译。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