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主位结构,在语篇中发挥巨大的影响,是语篇略论的主要方式。本文主要以功能语法中的主位结构为理论依据,对狄更斯的著作《雾都孤儿》原版和一个简写版进行比较略论,试揭示主位结构在不同的语篇中表现和影响。
关键词:功能语法;主位结构;《雾都孤儿》
韩礼德认为,语言具有三大元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而语篇功能的体现形式包括主位结构,信息结构和衔接。主位结构,作为语篇功能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对话语进行语义切分的理论,对句子成分的功能,语言的应用,语篇的略论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由此,主位结构使文学语篇的价值和目的赋予了更深刻的内涵。《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人物塑造上应用个性化的语言,而且,始终让人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更重要的是,他能够不拘任何格套,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本文试通过从系统功能语法语篇的主位结构,对比原版和简写版的语言中主位的差异,研讨主位结构在原版和简写版表现异同的影响及作用。 二、对于主位结构的理论背景 为了探讨句子中不同的成分在语言交际中的影响,布拉格学派创始人之一马泰修斯(Mathesius)较早提出主位和述位的概念。他把充当论述的起点,位于句首的成分,称为主位,其他部分称为述位。韩礼德(Halliday.1985),从功能的角度而不是从成分分布的角度进行界定,认为,主位是信息的起点,是小句所关心的成分。 (一)有标记主位和无标记主位 当小句的主位成分同时充当小句的主语时,该主位为无标记主位,如果主位不是小句的主语,就称为有标记主位。在无标记情况下,小句的展开是从主位突出到新信息突出,实现从主位逐渐到述位,从已知信息逐渐到新信息,主位落在已知信息内,新信息落在述位中(Madison, Halliday著;黄国文,王红阳译.2017,7:67&130) (二)单项主位和复项主位 韩礼德(Halliday.1985)区分了单项主位,复项主位和句项主位。单项主位,没有内部结构,只包含概念成分而不包含人际成分和语篇成分的主位。不同于单项主位,复项主位有内部结构,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语篇主位,人际主位和话题主位。而句项主位是根据主位的体现形式来确定的。 (三)语篇主位,英语论文范文,人际主位和话题主位 语篇主位含有表示语篇意义的成分,例如:well等“连续成分”,and等“结构成分”和therefore等“连接成分”。人际主位包含表示人际意义的成分,包括certainly等“情态成分”,一般疑问句中的“限定成分”和ladies and gentlemen等“称呼成分”(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李战子著.2017:163)。 三、主位结构在《雾都孤儿》原版和简写版中的体现和影响 (一)有标记主位与语篇焦点信息 在比较从容的谈话环境时, 说话人先从听话人熟悉的情况说起, 再引出新的、重要的信息,英语毕业论文,最符合听话人的心理认知过程最合理的信息结构处理方式。因此,主位所载的信息往往是已知信息,述位所载的信息是新信息,新信息在线性排列中的位置居后( Firbas, 1972: 77) 。但是,在《雾都孤儿》当中,原作和简写版作者,根据语篇的体裁,内容,情节,目的及读者等各方面的综合要素,权衡处理了主位和述位,产生了不同的效果。例如: 例一 原版(以下简称原):For nobody did he see but a big charity-boy, sitting on a post in front of the house, eating a slice of bread and butter: (p36) 简写版(以下简称简):He saw nobody but a big charity-boy, sitting on a post in front of the house, eating a slice of bread and butter. (p12) 例一中,两个句子的已知信息都是“he”。根据Halliday提出的主位划分措施,原版的中主位是“For nobody”,而简写版中主位是“He”。原版把句子的新信息---本应属于述位的“nobody”置于句首,属于有标记主语。原版有标记主语的使用,起到了凸显的影响,引起读者的注意,用来强调小说中当时四下无人,孤零零的那种场景。而简写版中,面对大部分母语非英语读者,作者使用了无标记性主位,能够让读者更容易顺着已知信息,了解小说内容,读懂文章。再如: 例二 原:In such a very funny and natural manner, that Oliver laughed till the tears ran down his face. (p76) 简:He did this in such a very funny manner that Oliver laughed till the tears ran down his face. (p28) 例二中,在原版,“In such a very funny and natural manner”作为焦点信息置于句首,无疑吸引了读者的眼球,强调正是这种方式使得奥利弗笑了。而简写版直接使用“He”这个无标记性主位,简单地描述一个事实:是这个人通过这种方式使得奥利弗笑了。相比而言,原版有标记主位的使用更能体现英语语言的特色,突出焦点信息,给语篇增添情节色彩。 由此可见,相较于简写版中无标记主位的简单直白,有标记主位的使用能够有效地凸显语篇的焦点信息,使用新信息吸引读者的注意力,起到了强调影响,同时丰富了文本语言,给文章增添了情节色彩。 (二)从复项主位看语篇功能 复项主位,包含了多种语义成分,语篇主位,人际主位和话题主位分别能够起到连接上下文,表达语气情态,提出话题等影响。复项主位在《雾都孤儿》的原版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但是基于阅读对象和写作目的的不同,简写版中单项主位应用更为集中。 (三)语篇主位代替话题主位,丰富语言特色 考虑存在句时,“there”作为主位,并不能表示任何概念意义。它之所以出现在句首充当主位,完全是结构上的需要。根据韩礼德(Halliday.1985),如果按照功能划分,它应该被看作是语篇主位而不是话题主位。 可见,话题主位在文本中代替语篇主位的使用能够使得文本语言别具一格,生动活泼。作者通过不断变化的语言,从而使得文本变得鲜活,丰富,形象而生动。 四、结语 综上所述,《雾都孤儿》原版中,通过大量使用有标记主位,复项主位以及语篇主位取代话题主位的方式,语篇的语言极具内涵和富有特色,焦点信息突出,上下文关系紧密,情节性强,篇章连贯,引人入胜。作者狄更斯,充分把握了语言,语篇和功能的紧密关系,不愧为大师之手笔。为了适应不同的读者以及不同的写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