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它自身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人在艺在,人绝艺亡”的特性,所以保护传承人是实现活态传承、延续民族文化的根本和基础。而关于传承人的保护,首先就是认定。认定其身份,然后再开展一系列相关保护和支持方法。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过短期内蓬勃发展已基本形成自成一套的保护体系,而韩国作为与我国一衣带水的邻邦,自古在政治、经济、思想等层面受我国作用深远,因此两国在文化的诸多层面具有相似性。且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时日已久,虽不是尽善尽美,仍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一、传承人身份认定标准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动态的、无形的,是植根于民族土壤的活态文化,不能脱离它的生产者、寄存者而独立存在,必须处于活体传承和动态保护中。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不在于物还是非物,而在于文化的传承,其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1]。我国国务院在2017年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规定的认定标准如下: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韩国在《文化财保护法实施令》中详细规定了重要无形文化财......(论文页数是:2页) ,韩语论文,韩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