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双边贸易的日益加深,中韩两国政府也表现出组建自由贸易区(FTA)的意愿。中韩FTA是否能够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已成为目前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从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两个角度探讨中韩FTA的建立对两国经济的预期作用,指出中韩FTA将对两国GDP、经济福利、贸易条件和进出口总量产生积极的作用,然后在全面略论两国FTA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阻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促进中韩FTA早日实现的战略步骤及中国应采取的战略方法。 其次,从贸易条件的变化来看,中韩自由贸易区使成员国的贸易条件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特别是韩国在贸易条件改善方面获益最大。根据表1和表2,中韩自由贸易区成立后,中国的贸易条件改善幅度将增长0.127%~0.154%,而韩国贸易条件的改善幅度将增长0.939%~1.237%,韩国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中国。由于韩国当前在贸易自由化方面已经相当开放,其主要贸易产品的关税已经降到很低,从整体上来说,中韩自由贸易区对韩国的开放压力并不大(尽管对农产品的压力很大,但由于农产品贸易在双边贸易中比重较小,因此总体效果并不显著),所以其贸易条件改善比较明显。 最后,从贸易流量效果来看,中韩自由贸易区对中韩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均产生了明显的促进影响(见表1 和表2)。其中,中国的出口增加幅度为3.537%~3.862%,进口增加幅度为4.732%~4.98%;而韩国的出口增加幅度为4.756%~5.477%,进口增加幅度为5.152%~5.903%。就中韩FTA对国家间贸易流量的作用来看(见表3),中韩双边贸易将增长(这与前面的略论相一致),而两国对其他国家的出口都将下降。中国对韩出口增加幅度为142.2~145.5亿美元,韩国对华出口增加幅度为139.98~145.01亿美元。尽管中国和韩国对其他非成员国的出口下降,但两国各自的总出口额还是都增加了,中国的总出口额增加了132.72~143.21亿美元,韩国总出口额增加了70.85~89.38亿美元。 综合以上略论,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从静态模型测算的结果来看还是从资本累积动态模型测算的结果来看,无论是采取减税方案I还是采取减税方案II,中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都将对两国GDP、经济福利、贸易条件和进出口总量产生积极和正面的作用。 3 面临的问题及阻碍因素 3.1 日益扩大的中韩贸易不均衡 由于中韩两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贸易商品结构的异同,中国对韩国的贸易一直是逆差扩大的局面。2017年,中国对韩国的贸易逆差为45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8.6%。2017年,中国逆差为477亿美元,又比上年同期增加5.3%。在韩日FTA的发展过程中,韩国对日贸易逆差扩大使东亚最先提出的韩日FTA在进行六轮谈判后就陷入了遥遥无期的中断状态[4]。因此,在中韩贸易不均衡一时难以根本的改变的情况下,中韩FTA也可能会遇到一些波折,双方都应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3.2 来自韩国农业方面的抵制 农业是韩国最敏感的生产部门。在WTO 谈判和与东盟以及美国、智利等国的FTA 谈判中一直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在WTO 的坎昆会议和香港会议期间,韩国农民和农业团体都在会场附近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在韩美FTA、韩智FTA等的谈判中,韩国农民和农业团体也都强烈反对涉及农产品自由化的条款,甚至要求韩国政府停止谈判,废除已经达成协议的韩美FTA和韩智FTA。所有这些,都给世界各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鉴于中韩两国有233种农产品相互竞争,韩国政府在中韩FTA 谈判中也会面临来自韩国农民和农业团体的很大压力[5]。 3.3 韩国对“产业空洞化”的担忧 韩国部分人士担心,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后,由于劳动力成本异同过大,中国的低劳动力成本优势会像巨大的磁场一样,将韩国的投资吸引过去,从而形成韩国本土的“产业空洞化”。此外,中国国务院发展探讨中心的调查报告也表明,中韩自由贸易区成立后,70%的在华韩国公司将通过增加投资、利润再投资以及新设工厂等方式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由此看来,中韩自由贸易区的确对他们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3.4 美国可能会产生的消极阻碍影响 区域合作的加强本来就意味着地区向心力协调影响的加强。但是中韩两国的经济合作能否以两国的国家利益为主导尚存疑问。由于美国在东北亚地区的经济以及政治安全问题上有着很多利益关系,因此美国对东北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表现出高度关注。尽管只要遵守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贸易安排的约束(GATT第24条,GATS第5条),美国无法谴责特定国家之间组建FTA,但由于中国和韩国对美国市场都高度依赖,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进口市场和最大的军事强国,完全有能力通过加强贸易限制等手段和措施表现出不满。 4 推进方案及战略选择 4.1 完善两国间多层面的对话协调机制 首先,应该完善两国中央政府层面的对话与交流。可以考虑在中韩两国之间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形成一个由各磋商机构联系在一起的“一揽子”合作机制,以便加强各领域合作之间的关联性,使整个合作机制更加有效。其次,应当充分联合官、产、学三方的力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公司和非政府组织(NGO)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中韩经济合作长期根植于民间交流,有着良好的民间合作基础,因此应充分发挥民间交流的影响,采取官民并举的方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尽管中韩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要遵循WTO的有关条款,但在制度安排的具体方式、内容、时间表等方面,两国实际上可供选择的方案有多种。而要提出一种为各方都接受的最优方案,则需要政治家们的政治智慧和战略抉择,也需要公司家们寻找他们共同利益的所在,更需要学者们发挥他们的想象力,超越眼前各种利益集团的羁绊,大胆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6]。 4.2 推进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合作进程 中韩自由贸易区需要机制化建设,但在进行正式谈判之前,可以通过加强两国经贸领域的进一步合作为将来的谈判奠定基础。首先,可以建立和加强两国政府间的贸易协调制度,在各自国内成立贸易争端预警机制,从而可以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对双边正常贸易关系的不利作用;其次,还可以建立两国贸易促进磋商机制,各方成员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公司代表,都可以通过定期对话了解双边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权向政府及相关社会机构提出政策建议以减少贸易摩擦;再次,应明确各自的贸易纠纷申诉和调节机构,并保证各机构间实行定期的信息和工作交流;最后,还可以通过加强海关合作,来逐步推进两国贸易便利化进程,其具体方式可以借鉴《京都公约》和《协调制度公约》,建立预归类、预申报、预清关以及两国海关间的资料共享制度。此外,还可以借鉴WTO的《海关估价协议》、《原产地协议》和《知识产权协议》,通过采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实现“一站式”服务等等。 4.3 确定敏感产业并实施合理的过渡期安排 在进行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之前,需要通过审慎的探讨确定出我国将受冲击的敏感产业部门,这样做可以使我们在谈判时清楚地知道哪些产业需要特殊对待,从而可以在谈判中尽量争取留有余地的分阶段消减关税的时间表,或作为关税减让特例的敏感产品的数量,以便为敏感产业部门的公司提供一个过渡期,从而尽可能地降低产业结构调整成本。 首先,由于中国的农产品相对韩国有着很强的竞争力,中韩自由贸易区建立以后,中国的农产品对韩出口将会增加很多,从而韩国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巨大冲击,因此农产品开放问题将成为未来谈判中来自韩国方面的最大阻力,如何确定农产品关税减让的品种及其时间表将是未来中韩FTA谈判的难点之一。其次,中国的纺织服装等低技术产品不仅相对韩国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所以中韩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中国的纺织服装等低技术产品出口也有望增加,但同时应该看到,中国纺织业的上游部门(化纤、面料等)却相对落后,这些部门估计将在关税减让中受损。第三,由于中韩两国在高技术产品领域主要是处于产业内和产品内分工状态,因此可以预测,中韩自由贸易区成立以后,中国高技术产业在最终产品出口增长的同时,中间产品和资本品的进口也会增长。最后,中国在中等技术产品上相比韩国竞争力很低而且呈现出显著的产业间分工状态,FTA的关税减让将对国内这些产业产生较大冲击,因此,如何选定分阶段消减关税的品种以及如何确定关税消减时间表也将成为未来中韩谈判的焦点[7]。 4.4 中韩FTA推进过程中应遵循渐进性准则 由于中韩两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而且中国自身的区域发展也极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因此,在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进程中,应该从相互尊重各国广泛的多样性出发,遵循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的渐进性准则。首先,从FTA具体涵盖的内容来看,可以从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开始,逐步向推进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消除区域内货币间的汇率波动、服务贸易及投资的自由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环境、劳动、经济合作等方面进展;其次,从FTA关税减让所包含的品种来看,关于两国谈判中那些最为棘手的“瓶颈产品”,同样也可以采取渐进性准则来加以解决。例如,由于未来新一轮WTO贸易谈判将主要讨论最敏感的农产品和纺织品贸易问题,因此,可以把韩国对中国的农产品开放搁置到未来的多边机制中去解决,而当前先就两国较为成熟的、易于达成协定的领域进行谈判,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考虑签订针对某一产品或某一行业领域的早期收获协定[8]。 最后,在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两国中央政府应尽快着手展开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协商与谈判,以期尽早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根据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承诺时间表,该区域内所有发达国家将在2017年前完全开放贸易,而所有发展中国家也将在2020年前完全开放,虽然这一时间表没有机制性约束,但中国一向重视和自觉履行该承诺,因此对中国来说,只有在2017年之前实现中韩自由贸易区才具有现实意义,我们可以把未来7年设定为中韩之间实现完全自由贸易的期限。 参 考 文 献: [1]张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中日韩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关系[J].国际贸易,2017,(1):16-19. [2]Zhang Jianping. Analysis on the issues of and prospects for a China-Korea FTA[R].KIEP, CNAEC Research Series, 2017, (4): 10-20. [3]Lee Hongshik, et al.. Korea-China FTA and policy implications[R]. Korea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 Policy (KIEP), Policy Analysis, 2017, (3): 95-96. [4]Lee Changjae, et al.. Rationale for a China-Japan-Korea FTA and its impact on the Korean economy[R]. NRCS Joint Research Series on FTA Issues, 2017, 4(5): 11-15. [5]朴健一,朴光姬.中韩关系与东北亚经济共同体[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261-269. [6]孙晓郁.中日韩可能建立的自由贸易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53-56. [7]陈建安.中韩日自由贸易区协定(FTA)的可行性及其经济效应[J].世界经济探讨,2017,(1):74-80. [8]赵金龙.中国在东北亚地区的FTA战略选择:基于CGE模型的比较探讨[J].东北亚论坛,2017,(5):8-13. ,韩语论文,韩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