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公式法语法教学是一种快速有效的教学方式,文章以双宾语句为例,从动词选用,语序,教学运用三个方面的阐释,来介绍这一教学法。 中国论文网 【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学;公式法教学 中图分类号:H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235-01 在很多语言中都存在双宾语句,所谓双宾结构指的是自然语言中一个述语动词同时带两个宾语,法语论文,一个是间接宾语,一个是直接宾语,也有人称之为“近宾语”和“远宾语”。这两个宾语分别跟述语动词构成述宾关系,而且互相之间没有语法结构上的关系(朱德熙)。 留学生在学习双宾语句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动词选用的问题,一个是语序的问题。如果采用公式法语法教学,学生将很容易理解这一语法知识点,并融会贯通加以应用。 一、汉语双宾语句的动词选用 汉语中能带双宾语的动词是非常有限的,而留学生由于受母语的作用,比如英语中有很多动词都可以带双宾语,他们往往把母语中能带双宾语的动词类推到汉语中造成偏误。朱德熙把能进入双宾语句的动词分为“给予类”、“取得类”、“等同类”。 “给予类”动词有:给、送、还、交、递、退、付、借、租、赠、寄、卖、发等,这类动词表示给予,后面可加:“给”字。表示某人将某物通过这一动作使另一人所有。如:我送给他一个书包。他还给我三十块钱。 “取得类”动词有:赢、赚、骗、偷、抢、借(入)、拿、收、买、学等,表示某人通过这个动作从另一个人那里获得到某物。如:他骗了我三千块钱。那个人抢了爸爸一个钱包。 “等同类”动词有:称,叫等,表示由施事向间接宾语的转移,只不过被转移的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一个称呼,是对抽象事物的转移。如:我们称她新时代的活雷锋。 二、汉语双宾语句的语序 汉语双宾语句语序和别的语言相比,有自己的特点,指人的宾语(间接宾语)只能在前面,指物的宾语(直接宾语)只能在后面。 下面以公式法语法教学做对应的略论。 双宾语语序用汉语公式表示为:主语/动词/介词“给”/间接宾语/(数量词)/直接宾语,如:我借给他一本书。他租给王刚一间大房子。 符号公式法(1)表示为:S/V/“给”/Sb./St.,其中,S意思为Subject,表示主语,V意思为Verb,代表动词,Sb.意思为some body,代表某人,作为间接宾语,St意思是some thing,代表某物,“给”在句中作介词。 符号公式法(2)表示为:Sb1/V/Sb2/N,其中,法语论文,Sb1表示作主语的“某人1”,V表示动词,Sb2表示作间接宾语的“某人2”,N表示作直接宾语的物。 符号公式法(3)表示为:NPl/V/NP2/NP3,其中,NPl代表主语,V代表动词,NP2代表间接宾语,NP3代表直接宾语。 三、汉语双宾语句的教学运用 因为在英语中存在双宾句,但是指人的宾语在后,指物的宾语在前。如:I bought a book to her. He gave a gift to me.所以留学生把母语的规则套用到汉语的双宾语句中,会造成一系列的偏误。如:我要送一件礼物妈妈。请打电话我。 作为对外汉语的老师,应该首先预见到学生应该出现的问题,然后针对这种错误设计教学,公式法语法教学十分直观的描述了语法点,将极大的提高学生对汉语语法的理解能力,并方便造句,使学生形成快速的举一反三的能力。 公式法语法教学在公式的符号选取上非常关键,选择字母要恰当,简单,易于理解。由于英语的广泛运用,绝大多数的留学生都有一定的英语水平,所以,用英语单词的首字母作为公式法的字母简单,可行。 汉语教师在讲述语法知识点时,可从例句引出所学知识,如讲解双宾句,可给出学生实际的例子:“玛丽给了安妮一件礼物。”指出句子中的句子成分和所能充当该句子成分的词性。 如:主语/谓语/宾语(人)/宾语(物) 玛丽给了安妮一件礼物 名词动词名词数量词/名词然后给出双宾句的公式,如:Sb1 /V/ Sb2/ N,这样易于学生理解。 为了解决语言学习的偏误问题,教师可举出所犯偏误的错误句子,与正确句子进行对比略论,给学生直观的印象,加深学生对双宾句的理解。 最后,为了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此种句式,鼓励学生牢记此公式,并用已经学过的汉语词汇进行造句,布置相关作业,让学生在汉语作文或作业中大胆尝试此种句型。 参考文献: [1]陈贤纯.谈语法教学[A].第三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C].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1. [2]陆俭明.“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法教学[J].语言教学与探讨,2000,(3). [3]吕必松.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讲义)第五章第三节“语法和语法教学”[J].世界汉语教学,1995(1). [4]崔永华等.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技巧[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7. [5]彭增安,陈光磊.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概论[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企业,2006. [6]赵金铭.对外汉语教学语法与语法教学[J].语言文字运用,2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