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全球气候不断变暖,全球性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在战略能源领域获得主动权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我国在保障能源供应和加强能源合作方面做出许多尝试。而作为能源宝藏的北极地区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不可忽视的战略选择,因而加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对话日益重要。本文在阐述中俄北极能源合作背景基础上,对两国石油、天然气等具体能源合作领域前景进行略论;着重对中国参与俄罗斯什托克曼项目和中国参与北极航道的通航维护提出了设想;并且通过独裁博弈模型略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促进两国能源友好合作的对策建议。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北极战略;能源合作;独裁博弈模型 一、前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我国对能源的需求大幅攀升,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使我国在国际能源竞争中处于劣势,因而能源安全面临巨大挑战。而北极地区蕴藏着非常丰富的自然资源,其中最重要的是传统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据保守估计,该地区潜在的可采石油储量有1000~2000亿桶,天然气储量在50~80万亿立方米之间。因此,北极能源的开发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是,北极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大半蕴藏在俄罗斯领土上,因此,加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有利于为我国提供能源供应,抵御能源风险,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二、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可行性略论 (一)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基础 第一,政治关系。20世纪80年代中期,戈尔巴乔夫上台,中苏关系开始缓和;苏联解体后,叶利钦首提“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俄关系渐渐好转;普京上台后,中俄关系不断增进;梅德韦杰夫执政后,中俄关系发展始终比较平稳,两国在政治、经济、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取得重大进展;普京再次上台后,表示要靠中国发展的东风扬俄罗斯发展之帆,体现俄中关系有良好的前景。 第二,经贸关系。第一阶段,从1992至1993年,这个时期正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寻求对外发展的新时期。中俄两国的贸易方式以政府协定贸易和公司间易货贸易为主。第二阶段,从1994到1996年,这个时期中俄两国的双边贸易由易货贸易逐渐向现汇贸易过渡。第三阶段,从1997到1998年,在这一时期,两国边境地方贸易发展较快。第四阶段,从1999年至今,这个时期是双边贸易最乐观的时期,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达到31.1%),还与俄罗斯签署了一系列涉及北极的合作项目,在中国资金支持下,中俄的北极合作突飞猛进,奠定了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基础。 第三,已有能源合作领域。中俄石油合作--2017年1月1日,从俄斯科沃罗季诺--中国漠河的中俄原油管道已成功运营。这将进一步巩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经济基础。因此,中俄在能源合作领域突破性的进展,对两国来说是互利共赢的,并将会夯实两国经济合作基础,进一步巩固政治关系,对两国长期的战略合作具有积极意义。中俄天然气合作--天然气是中俄能源合作的重要领域之一。中俄天然气管线(西气东输四线)工程进入启动阶段,根据中俄两国政府间协议以及中国石油与俄罗斯相关公司协议,中国石油目前正在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企业开展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西气东输四线)前期探讨及商务谈判工作。 (二)合作前景略论 1.中俄直接合作开发北极天然气 位于俄罗斯以北巴伦支海的什托克曼气田是世界最大的气田。但俄罗斯在开发什托克曼气田天然气过程中出现技术和资金不足问题,而中国在北极的投资和基础建设具有巨大的需求,因此需要加强中俄开发什托克曼气田的丰富天然气资源。下面具体略论中俄合作开发北巴伦支海的什托克曼气田天然气资源--中俄什托克曼合作项目。 首先,中方可以提供技术支持。什托克曼项目的开发必然对此处的生态环境造成作用,可能造成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产生大量的垃圾,中方可以提供一些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保护此处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使此合作项目顺利进行。其次,中方拥有广阔的天然气市场。由于北美的页岩气革命使什托克曼气田失去了主要出口市场,根据行业统计,中国2017年全年进口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3%,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20%,因而中国对天然气资源的需求巨大。最后,俄语毕业论文,中国可以给予资金支持。中国可通过两种形式给予此项目资金支持,一种是通过入股的方式,另外一种是通过提供贷款的方式。 具体略论这两种资金支持方式。一方面,中俄合作开发此项目中,俄罗斯继续拥有什托克曼项目的51%股权,中国可以通过购买其合作伙伴法国道达尔企业(拥有25%的股份)和挪威国家石油企业(拥有24%股份)的股份来参与此项目,中国可以借挪威国家石油企业退出俄罗斯什托克曼项目,购买其24%的股份。什托克曼气田储量达到3.9万亿立方米,预计该气田每年出气300亿立方米,其中100亿立方米运往中国,200亿立方米输入欧洲。这样既可以保证我国天然气的供应又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收益。预计在未来10年俄罗斯是中国天然气主要进口国。所以,不断加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既能缓解能源紧张的严峻形势,又可以使中国以俄罗斯为战略支点,加强中国与北欧国家的沟通与合作,逐步参与北极的勘探与开发。 另外一方面,中国可以通过提供贷款来参与天然气的开采。如果中国提供100亿美元贷款,俄罗斯以天然气供应的方式还贷。取美国30年期定息抵押贷款平均利率3.51%,则30年到期归还本期和为:100亿美元*3.51%*30=105.3亿美元。取2017年液化天然气日本到岸价14.73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则30年间俄国每年需要向中国输气:105.3亿美元/14.73美元/百万英热单位/30=2380亿英热单位。中国通过这种方式参与此项目,使中国可持续的参与北极资源环境的勘探和考察,维护中国在北极的战略地位,同时也可以解决我国能源紧张的问题。 2.中俄间接北极能源合作--东北航线(Northeast Passage) 随着北极地区资源的不断探测和开采,北极航线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中俄加强北极航线的合作,一方面有利于北极资源的开发与外运,另一方面东北航线(Northeast Passage)通航极大的缩短了欧亚的航程,使欧亚之间的航行里程缩短约6000~13000公里,航道目前开通的时间已达到每年3~5个月,关于我国海外贸易的商业价值十分明显。东北航线(Northeast Passage)位于俄罗斯境内,俄罗斯对此航线的通航及其导航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其他环北极国家对东北航线(Northeast Passage)控制权的争夺异常激烈,与此同时,北极航线通航环境恶劣,不确定因素多,俄罗斯需要寻求合作伙伴来维护航线及港口的正常运营,中国可借此间接参与北极的开发。 具体略论中国参与东北航线(Northeast Passage)方式。首先,东北航道的控制权在国际上的争夺非常激烈,恐怖分子时有活动,难免会出现一些恐怖事件,通航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对崇尚武力的俄罗斯,中国海军可以借此参与航道安全的维护,中的海军联合护航,确保东北航道的顺利通航。其次,东北航线的开通,会给脆弱的北极生态带来诸多污染和潜在干扰,特别是船舶溢油污染对北极生态的作用是不可预估的。我国技术人员已经对北极航线通航船舶溢油污染造成的危害作了应急预测,对冰区溢油防治方法的运用进行的深入研讨,为北极航线的顺利通航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再次,东北航道的宽度和深度直接作用通航,中国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可以通过提供人力支持来维护航道的通行,避免船舶碰撞、触岸、搁浅等事故。中国通过参与航道维护的方式,加强中俄在北极的勘探和开发,使中国在中俄北极能源合作顺利进行。 三、基于独裁博弈模型中俄北极能源合作问题略论 根据独裁博弈模型的原理,独裁者博弈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提案者A需要对“饼”的分配方案具有绝对的决策权;第二,即使回复者B不愿意接受本分配方案,也不会作用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如图3所示,在独裁者博弈模型中,要想在提案者A和回复者B之间有效分配“饼”,提议者A做出的具体分配提议可表示为(x,y),回复者B如果接受提议将得到的结果为y,如果回复者B不接受具体的分配方案,提案者 A仍将得到结果x。换句话说,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的时候,回复者B是没有讨价还价能力的,在具体分配方案制订后,回复者B根本没有惩罚提案者A的权利。在中俄北极能源合作中,俄语专业论文,不管中俄北极能源问题的博弈如何变化,每个局中人的战略目标都没有改变,即实现本国的国家利益最大化。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决策可视为独裁型博弈,俄国既是环北极国家,又是北极安理会成员国,在北极能源开发中占绝对优势,在博弈过程中的主体是俄罗斯能源决策部门和我国能源部门,具体略论如下。 首先,俄罗斯北极能源决策部门,其实际的决策行为代表着俄罗斯国家的根本利益,由于其拥有俄罗斯能源的决策权,可以被看作独裁博弈模型的主体,并且该主体具有合作方案的拟订、合作方案的审核以及合作方案的批准等权利,因此,俄罗斯是博弈主体中的提案者A。其次,我国北极能源战略部门是此次博弈的参与主体。因为我国能源部门没有完全的能源开采决定权,只是参与俄罗斯北极能源开发项目,可看作独裁博弈模型中的回复者B。在油气资源博弈中,提案者A可以有权决定油气能源的具体分配方案,而回复者B将无权参与油气能源的分配方案制定。因此,该能源博弈行为符合独裁者博弈原理的第一个条件,即提案者A享有具体分配方案的决策权,而回复者B却没有讨价还价能力。而且由于如果B中断合作,并不阻碍其他国家和A的合作,因此满足了独裁者博弈的第二个条件。 从此独裁博弈过程中可以看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俄罗斯占优势,中国处于劣势,中俄北极能源合作面临很多问题。首先,俄罗斯北极开发战略具有多变性,在北极开发中高调表明立场,对其他国家参与北极的勘探和开发具有排外性,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陡添变数。其次,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存在一些不信任因素。俄罗斯主张北极资源主权,不断扩大俄属北极地区的资源基地,对我国参与北极能源开发存在抵制情绪,使北极资源争夺局势紧张,更加不利于中国参与北极的勘探和开发。再次,中国对参与北极能源开发的战略认识不足,我国参与北极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程度很低,不仅没有专门探讨北极地区政策的科研机构,甚至还没有国家层面的北极战略,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在地缘以及国际法上处于不利地位,这一近况阻碍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中俄北极能源友好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俄罗斯北极能源政策探讨力度 俄罗斯北极能源政策容易受到外部因素作用,变化多端。我们应该加强对俄罗斯北极能源政策及其相关法学的探讨,力争中国不断参与俄罗斯在北极的能源开发项目,使中俄北极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向更高层次。与此同时,中国要站在环北极国家的角度来看待俄罗斯北极能源合作开发战略,紧跟其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我国北极能源开发战略。 (二)加强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开发沟通交流 中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与快速的经济发展速度引起了一些俄罗斯人士对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担忧,俄方对中俄北极能源合作心存疑虑,害怕中国“控制”和“掠夺”北极能源资源,这些都成为制约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因素。中俄两国应该加深相关职能部门的理解和信任,消除彼此的顾虑和戒心,消除“中国威胁论”对中俄北极能源合作的负面作用,寻求双方利益的契合点,争取实现双赢。 (三)加强我国北极开发战略探讨 首先要强化北极战略意识,加大对北极地区的关注和探讨,特别是对有关北极战略、国际法规、国际关系、治理机制的探讨,同时也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开展北极探险、旅游、科研活动,制定与时俱进的北极战略路径。其次,中国在制定北极开发战略目标时,认清俄罗斯并不是唯一的北极能源开发合作伙伴,与俄合作开发北极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所以中国在不断加强与俄罗斯北极能源合作的同时,中国政府应加强与北极圈周边其他国家的多边、双边战略合作与对话,鼓励和支持国内公司与他国油气公司联合投标和共同开发等商业活动,或者通过政府注资、技术入股、设备出口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北极能源资源的开发过程,走一条可持续的中国北极开发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