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35年在新疆加入中国国籍的俄罗斯人获得“归化族”的族称,但这个族称带有侮蔑性。1953年在民族识别工作中,为消除民族歧视,将“归化族”改为“俄罗斯族”。1981年11月28日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和国家民委联合发出《对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准则的通知》,此后生活在东北地区的一部分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 这个问题最早出现在1924年。这一年的5月31日,苏联政府与中国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华民国政府与苏联政府恢复正常外交关系”。中苏复交后,那些生活在中国的拥有俄国国籍的俄侨须将其原有国籍变更为苏联国籍。8月15日,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拉基金出示布告,要求那些愿意加入苏联国籍的旧俄侨民于两日内到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注册人籍,否则不承认其为苏联侨民。于是,有一部分旧俄侨民加入了苏联国籍,另一部分人不愿加入苏籍,成为无国籍侨民。9月20日,中国东三省自治政府代表与苏联全权代表在奉天(今沈阳)签订《奉俄协定》,中苏两国实现共同管理中东铁路。1925年4月9日,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伊凡诺夫发布第94号命令,决定停用中、苏两国以外的铁路员工。许多在中东铁路工作的无国籍侨民为保住工作此时不得不加入苏联国籍,另有一部分人则加入中国国籍。那么加入中国国籍的俄罗斯人到底有多少?李兴耕等人撰著的《风雨浮萍:俄国侨民在中国(1917-1945)》和石方、刘爽、高凌撰著的《哈尔滨俄侨史》都没有提供相关的数字。 在新疆,1926年初,苏联设在新疆的五个领事馆开始办理将旧俄侨民的国籍变更为苏联国籍事宜,于是有一部分俄侨加入了苏联国籍。关于那些没有加入苏联国籍而成为无国籍的人,当时统治新疆的杨增新本着“无为而治”的思想,除让这些无国籍的白俄自选乡领(商总)外,并不为他们另设官吏,也不登记他们的户籍和向他们征收赋税。1928年杨增新被刺身亡,金树仁上台。金上台后命令生活在新疆的无国籍白俄或申请居留证,或办理“归化”手续。其中有一部分人办理了“归化”手续,取得了中国国籍。那些只申请居留证的白俄则仍然是无国籍侨民。据《新疆政府公报》记载:1930--1931年,乌鲁木齐共有56户207人加人中国国籍,塔城共有90户288人加人中国国籍,伊犁共有130户500人加入中国国籍。 1933年,金树仁下台,盛世才上台。1934年盛召开新疆第一次民众代表大会,加入中国国籍的俄罗斯人以“归化族”的名义出席了这次会议。1935年在新疆第二次民众代表大会上对新疆各民族的划分和称谓做了具体规定,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案,加人中国国籍的俄罗斯人获得正式的族称“归化族”。 “民族”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汉语中是在19世纪末。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实现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从1953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进行民族识别。所谓“民族识别就是对自报族称的、有自我认同的族体进行实地调查并做出科学的甄别,以确定单一民族(或民族支系)的法定地位和正式族称”。至1979年共识别出55个少数民族,加上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至此中国56个民族的基本格局形成,而“民族”这个词在汉语中也获得了全新的含义。那么作为56个民族中的一员,俄罗斯族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被识别出来的呢?或者说“俄罗斯族”这个族称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被确定为中国俄罗斯族的法定族称的呢? 1953年在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自报登记的族称多达四百余种。这一年,在这些自报登记的族称中共确认了38个族称,这其中就包括“俄罗斯族”。那么“俄罗斯族”这个族称是怎么来的呢?黄光学主编的《中国的民族识别》一书中说:“在新疆的民族识别工作中,对新中国建立前强加于俄罗斯人带有侮蔑性的称呼‘归化族’,正名为俄罗斯族……”在同一本书中,作者又说:“‘归化族’原本是俄罗斯族。……人民政府为贯彻民族平等政策,消除民族歧视,便恢复了他们的原来族名,改称俄罗斯族。” 三、中国东北俄罗斯族的由来 由于“俄罗斯族”这个族称是由“归化族”改变而来的,而归化族又仅指新疆加入中国国籍的俄罗斯人,那么当1953年俄罗斯族成为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时,它只分布在新疆,新疆以外的省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并无俄罗斯族。 1964年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新疆以外的其他省区开始有人将民族成分申报为俄罗斯族,但人数十分有限。内蒙古额尔古纳右旗1966年共有俄罗斯族3人。其后,这3人中的1人去世,因此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该旗仅有俄罗斯族2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该旗的俄罗斯族由2人攀升至2 063人。1982年到1990年仅有八年的时间,俄罗斯族不可能依靠自然繁衍将其人口的基数由2提高到2063。 内蒙古额尔古纳右旗是中国具有俄罗斯血统的人分布最多也最为集中的地区。据统计,新中国建立之初,额尔古纳右旗共有人口2470户、12350人。其中,苏联侨民1613户、9491人,无国籍侨民212户、308人。苏联侨民和无国籍侨民加起来共1825户、9799人,占当时该旗总户数的近74%、总人口的79%多。其余645户2551人为中国人,占当时该旗总户数的26%多,总人口的近21%。而在这不足1/4的中国人中,中俄混血人又占了多数。然而,在从1954年开始的迁离俄侨运动中,生活在额尔古纳右旗的绝大多数俄侨离开了中国。一部分俄侨于1954年先期离开了中国,1955年4-6月共有苏联侨民1171户6553人离开了中国。到1959年,总共有俄侨1363户8171人离开了中国。到1964年,额尔古纳右旗只剩下俄侨1户5人(不包括那些已经与汉族或中俄混血人结婚的俄罗斯侨民女子)。1956年以后生活在额尔古纳右旗具有俄罗斯血统的人的主体,已由纯血统的俄侨转变为具有中国国籍的中俄混血人。由于当时没有对他们进行统计,因此笔者只能依据当下8000余人的数字向前推算,当时额尔古纳右旗中俄混血人在4000人到6000人之间。然而,在从1953年开始的民族识别运动中,当俄罗斯族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的时候,额尔古纳右旗的中俄混血人却被识别为汉族。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前,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尊重其成员正确表达其民族成分的自由,做好民族成分的填报工作,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和国家民委于1981年11月28日联合发出的《对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准则的通知》指出:“凡属少数民族,不论其在何时出于何种原因未能正确表达本人的民族成分,而申请恢复其民族成分的,都应予以恢复。”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经公安部同意,国家民委于1982年2月8日又发出《对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问题的补充通知》。 然而,在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这两个文件在额尔古纳右旗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198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布《对于重视华俄后裔生产生活问题的 通知》,允许中俄混血人自愿改报俄罗斯族。额尔古纳右旗政府根据这个文件和上面两个文件的精神于当年颁布了额尔古纳右旗政府[85]12号文件,动员和鼓励该旗的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从1985年下半年起,额尔古纳右旗政府开始受理一部分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的申请。仅1987年一年该旗就有300余位中俄混血人更改了民族成分。到这一年年底,该旗的俄罗斯族已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1569人。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在7012名中俄混血人中已有2063人把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 这两个文件在黑龙江省逊克县也得到贯彻落实。逊克县位于黑龙江中游右岸,沿岸有不少中俄混血人聚居的村庄。据统计,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前全县有俄罗斯血统的人(主要是中俄混血人)共计1500多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2%。其中,中俄混血人人口最多的边疆村(小丁子村)有俄罗斯血统的人共计74户、249人,占全村总户数的39.9%,总人口的30.5%。同额尔古纳右旗一样,此前逊克县所有中俄混血人的法定民族成分均为汉族。在落实对于恢复和改正民族成分的两个文件的过程中,一部分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到1989年,全县已有100多人将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其中边疆村俄罗斯族计13户、57人。 除了额尔古纳右旗和逊克县,在东北其他地区,包括额尔古纳右旗所在的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其他旗市、黑龙江省的其他市县、吉林省、辽宁省,生活在当地的一部分中俄混血人,在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前已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内蒙古自治区俄罗斯族人口已由1982年的53人增至4388人,黑龙江省俄罗斯族人口由1982年的79人增至322人。 东北地区的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更改为俄罗斯族持续到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前夕。 1989年,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对于暂停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决定暂停更改民族成分的工作。1990年5月10日,上述三部委又联合下发了民委(政)字[1990]217号文件,对“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分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分。这一条比较适用于中俄混血人,从而成为停止法定民族成分为汉族的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的一个重要依据。 2003年,中俄混血人聚居的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政府通过呼伦贝尔市民委向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反映了当地法定民族成分为汉族的中俄混血人要求将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的请求。2017年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发布了《对于额尔古纳市华俄后裔更改民族成分请示的答复》,要求额尔古纳市政府继续执行三部委民委(政)字[1990]217号文件。 总之,第四次人口普查之后,尽管仍有中俄混血人提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更改为俄罗斯族的申请,但中国政府不再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