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三个层面对中、德这两个实行以共享税为主体的国家的政府间财力配置状况进行比较略论,发现:共享税收入分配不仅仅是一个政府间划分税收收入的工具,它也具有一定的财政平衡功效;在共享税的规模非常大的情形下,如果中国的共享税收入分配没有考虑横向财政平衡,那么想通过其它手段来实现横向财政平衡几乎是不可能的;并不是所有实行分级财政体制的国家都能够建立横向财政平衡体制的,中国应慎言在对口支援体制基础上建立横向财政平衡制度,对口支援一个可能的改革方向是将其定位为临时性的应急方法;在共享税模式下,为了实现财政集权与分权之间的平衡,中国政府间纵向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应以一般性拨款为主体。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随着“营改增”改革向纵深推进,中国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将极有可能再次回复到30%甚至以上的水平,整个共享税的收入规模也会随之越来越大。到目前为止,尚看不到中国有任何大幅缩减共享税收入规模的迹象。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共享税都将保持较大规模的情形下,如何处理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