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私法领域的立法多借鉴于德国。《德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概念,我国尚没有以法学形式进行明确界定;德国民法改革使消费者法融入民法典,强调消费者合同的私法性,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多为管理性质的公法性法学;德国法上的一般交易条款和诸多关于特殊交易形态的体系性规定,都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利益更好的保护。对中德两国有关消费者保护方面的法学规范进行比较略论,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消费者保护法学体系。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私法领域的立法多借鉴于德国。从清政府的《大清民律草案》到国民党政府的《中华民国民法》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民法通则》,中国民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从整体上都深深打上了德国民法的烙印。近二十年来在德国的民法改革中,消费者保护纳入民法这一问题被讨论得如火如荼,而 ,德语论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