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4年7月8日,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实施。新法紧跟时代的步伐,以竞争法自由化和欧洲化为目标,将迄今为止由司法和学说所创造的判例法进行了概括梳理并使之法典化,满足了现代法的透明性要求。同时,新法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彰显了其“消费者友好型”的特征;而且新法通过列举的方式将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具体化,增强了新法的可操作性又未丧失其灵活性。这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提供了借鉴。
【作者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法律院暨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探讨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探讨中心 2004年7月8日,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法)开始实施。德国立法者在这次修法中并不满足于对原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旧法)的简单修订,而是对这部已实施近百年的法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其彻底实现现代化,①以便与欧盟法同步发展。这次修法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 ,德语专业论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