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中国政府尚无法提供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正逐步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在我国尚处于初步探究阶段,有必要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本文主要关注德国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经验和教训。德国经验表明,单独依托政府无法在财力和质量监控上确保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德国地区间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从财力上确保为国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从而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经费保障;不断完善的法学制度更好地规范了非营利组织准入制度、员工培训与管理,并鼓励利益相关者参与服务监督以提高服务质量。借鉴德国经验时也必须意识到,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广泛参与与其国家和社会所倡导的自治原则及非营利组织发展密切相关。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应急管理探讨基地;德国墨卡托中国探讨中心; 近年来,政府致力于消除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收人不平等问题,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然而,国家财政尚无法覆盖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全部政策领域,并惠及所有弱势群体。 在国家尚无力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更好满足公众需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 ,德语论文题目,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