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语义解释的角度看,社会国家准则在《联邦德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文本中不具有显著地位,且内容不够明确;但从体系解释而言,该准则享有不得修改的宪法基本准则的突出地位。社会国家准则产生的历史则表明,该准则具有弥补《基本法》中社会基本权利缺失的功能。但社会国家的目的以及社会国家准则保障的基本权利都必须通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学来加以具体化。联邦宪法法院在发挥社会国家准则的宪法规范功能以及确定社会国家的最低宪法标准方面起到了重要影响。社会国家准则在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中一般与基本权利条款、基本权利限制条款以及社会国家的目标一起发挥影响,被用来为立法者设定社会权利保护义务或论证限制基本权利的法学规范的正当性。
【作者单位】: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院; 一、法学解释措施在《基本法》第20条第1款中的应用德国历来的法学人都要学习掌握一套特定的法学解释措施。①首先,法学人要考察法学条文的文字,以明确语言的含义。我们称之为语义解释。需要解释的除了日常用语外,还有专业术语,尤其是法学术语。其次,法学人须将法学条文置于 ,德语论文网站,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