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 0 0 0年 1月 1日 ,《德国民事诉讼法施行法》第 1 5a条生效。它突破了以往德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模式 ,规定三类民事争议在法院受理之前必须经过调解 ,从而扩大了法院内替代性纠纷解决程序的适用范围 ,同时促进了人们改变以往主要依靠诉讼解决民事争议的习惯 ,减轻了法院负担。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法律院 德国梅茵兹大学 《德国民事诉讼法》自 1 877年公布以来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完善 ,成为大陆法系中最完备的民事程序法。高素质的法官和高效率的法院 ,使德国的司法判决具有非常高的权威和可信度。但是 ,人们过度依赖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民事争议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随着战后德国经济的 ,德语论文网站,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