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特色所在[德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德语论文 责任编辑:茜茜公主更新时间: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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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从1877年《德意志帝国刑事诉讼法》制定完成以来,德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学和现实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百余年来,德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呈现出几个特色:一是协商交易的出现;二是注重对被告人的保护;三是证据禁止制度的确立;四是诉讼程序趋于理性化。这些正是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特色所在,其经验对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改革有重要的启示及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 天津财经大学法律院;
【关键词】
【分类号】:D951.6;DD915.3
【引言】:

德国刑法颁布于1871年,刑事诉讼法颁布于1877年;至2003年底为止,此两法的修正次数已分别高达187次及158次,刑事诉讼法之修正法案所牵涉到的条文数目竟达到2044个。①当德国于1871年统一时,北德联盟作为其帝国的前身不仅早已拟草一部统一的刑事法典,其立法程序甚至已完成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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