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民法典》对损害一般人格权的非物质损害的赔偿并没有进行规定,它是德国法中一项典型的判例法制度。联邦宪法法院通过“索拉娅案”的判决,确认了以往的审判实践和学说所建立的“一般人格权”法学制度的基本准则。通过对该判决书内容的探讨,即可了解这一制度在德国发展的历史、当前的基本形态以及未来的趋势。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律院 对德国的民法律界来说,2002年必将作为一个重要的年份而被载人史册。因为在这一年里,作为大陆法系经典之一的德国《民法典》经历了两次重大修改。第一次是根据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债法现代化法》对《民法典》中时效、债法总则、买卖合同法、承揽合同法的修改,德语论文网站,德语毕业论文,第二次是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