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德国人越来越意识到第三世界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长远的重要性,因为它们是许多重要原料的产地。西德政府在第三世界国家间的冲突中采取中立立场,它所关心的是这些不发达国家的原料财富最后如何利用和处置,为了更好地组织对外援助计划,使之成为处理西德和第三世界之间的经济关系的适当工具,西德政府于1961年建立了新的经济合作与发展部,负责制定和实施西德的对外援助计划和政策。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从此纳入了体系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联合国经合组织的规定,一般说来发展援助政策(Entwick lungs politik)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发展援助政策仅指官方发展援助,即由政府提供的无偿的或利息优惠的、赠与部分至少为25%的资金,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公司的商业性贷款、投资或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援助都不属于官方发展援助之列。而广义的发展援助政策则包括一切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方法,包括外交、经贸、货币、农业、环保等各项政策,官方发展援助无疑也包括在内。这种广义的发展援助政策是联邦德国整个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德,执行狭义发展援助政策的机构主要是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西德的对外援助首先是为联邦共和国的经济利益服务的,其次才是为了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发展工业。它的对外援助计划有两大前提性目标:第一,对外援助必须尽量增加西德的货物和劳务的出口,并且有助于确保源源不断地得到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必要的原料。总之,判断一个发展项目的根据是它对达到这两个目标(其中一个或所有两个)有多大的帮助。第二,考虑对外援助贷款或信贷保证时的着眼点是同考虑任何投资时的着眼点一样的,即它能否带来好处。如果不能,资金就转用于比较有可能为西德经济带来利益的其他某个项目。显然,在德国人看来,对外援助是国际政治活动的一个领域,是受经济考虑的指导或制约的。联邦政府提出的发展援助政策的准则是“帮助自助”(Hilfezur Selbsthilfe),它提出的三大任务即三个重点是:1.消除贫困;2.保护环境;3.加强教育和培训。其中消除贫困(反贫困)是最根本的目标。新的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规定了一些明确的政策,以确保能够明智的、有效地使用西德的对外援助经费:从此将不再有为发展项目提供的完全的赠款,但是接受国将得到“软”贷款。如果接受国不参加联合经营以便对大型发展项目分担责任,就不搞这类项目。任何贷款将不得用来支付接受国的国际收支赤字,任何条件或承诺都不能把对外援助经费同任何德国企业联系起来;西德在提供援助时事先将不做任何政治承诺或提出政治要求。最后,对外援助经费,包括由联合国机构在第三世界国家花费的赠款,在西德国民生产总值中约占百分之一左右。德国人从一开始就认识到,政府和私人公司实行一项协调一致的对外援助计划既能对亚非新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又能增加西德货物和劳务的出口。在整个六十年代并一直延续到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之前,西德的私人投资在政府的鼓励下一直呈上升态势,尤其是1966-1967年经济危机爆发后,联邦德国开始注重经济稳定增长,同时更多地鼓励公司向海外投资。1952-1966年总额是184.56亿马克,1967-1973年上升为516.62亿马克,是前一时期的2.5倍.德国官方援助净支付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1960年是0.51%,从1964年起有所下降,1970年仍保持在0.34%③。西德政府希望通过对外援助计划达到一个长期的目标:同发展中国家建立牢固持久的经济联系,为德国向这些国家输出的货物建立新的和永久的市场。而维护并扩大在第三世界的作用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使这些国家对德国货,德语论文网站,德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