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比较德国、法国、俄罗斯、西班牙、瑞士、奥地利六国刑法典中数罪并罚的规定,发现三个相似点,即数罪并罚的规定都被列入刑法的总则性规定部分、贯彻了并科准则和吸收准则;以及三个不同点,即自由刑与罚金刑相互替换的规定不同、通过限制加重的方式确定总和刑的方式各不相同和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的数罪并罚规定的不同。当今,中国的刑事立法可以借鉴其中的一些做法,解决司法实践中有期徒刑或拘役与管制并罚、没收全部财产和罚金并罚执行或数个没收财产和罚金并罚无法全部执行以及同时判决漏罪和新罪的数罪并罚的难题。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律院 在当今世界的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数罪并罚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刑罚制度。由于各国的刑罚发展以及对数罪并罚的规定各不相同,最终各国法院判决的数罪并罚的结果和执行方式也大相径庭。然而,在这些法学规定之中却存在着相似的数罪并罚的准则。下面笔者就以德国刑法典(2002年8月2 ,西语论文网站,西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