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论述了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学探讨的三个关系:一是古今关系,以由古至今音阶、宫调理论的发展变易和20世纪30、40年代陕北苦音音阶向花音音阶转变为例,说明探讨者必须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措施论,既尊重历史又承认发展中的现实。二是中西关系,以中国音乐体系传统音乐音阶及其调式为例,说明在探讨过程中,要用唯物辩证法,既探讨其中的无半音五声性和三音列并置为基础的色彩性特点,又关注存在于部分传统音乐中的调式音级的功能性和旋法的半音倾向性。三是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提倡"多元一体论"、"有机联系的二段论"、"三维模式的活用"、"多重证据论"等,避免音乐形态与文化关系探讨互不相关的"两段论"和相互脱节的"两张皮"现象。
【作者单位】:
两岸文化发展探讨中心;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学是以中国传统音乐为探讨对象,从音乐形态学一般理论所触及的各个方面,探讨其艺术技术规律与民族特征的学科。当一般的音乐形态学旨在探析音乐形态的普遍原理时,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态学探讨旨在探析民族的特殊规律。这种探析,不仅有利于民族传统的传承与革新 ,西语论文,西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