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的中西音乐文化交流[西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西语论文 责任编辑:姗姗老师更新时间: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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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文化自组织系统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发生扩张和相互接触,会有文化输入与输出的现象发生。同类型文化间的交流与传播可以维系和强化该文化系统,但不会引起它的质变和型变,而不同类型文化间的交流与传播则能做到这一点。由于文化的异同性,在交流与传播过程中引发文化冲突和对抗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文化冲突带来的不良后果只能用来证明不同类型文化异同和文化传播手段的不恰当,不能用来证明中西文化的不可融合,否则西方文化的形成和拓展,东方文化的形成和拓展都将成为可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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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末清初中西文化的交流
  
  明末时期,西方来华传教士是这一时期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利马窦是这种桥梁的代表。法国汉学家谢和耐的话很好地指明了这场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性。从文化比较学上看,以明末的公元16世纪为界,此前的中国封建经济经过了唐代鼎盛时期的充分发展过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化已经相对滞后,中国经济成了强弩之末。而16世纪的欧洲社会却不断壮大自己的资本主义经济,吸收外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当时的中国哲学与欧洲人哲学传统有“重大异同”,中国人的智能传统、思维模式和世界观都显然不同于欧洲人。
  
  二、明末清初的中西音乐文化的交流
  
  蒙元时期,中西音乐的交流才有了一些零散的信息。意大利方济各会教士孟高维诺(John de monte Corvino 1247-1328),是罗马教皇派到中国的第一任主教。基督教的乐曲也随着孟高维诺的传教,在元大都传诵,元成宗非常喜欢听孟维诺培训的儿童歌咏队背唱圣歌,教堂行祭礼时由二队儿童歌咏队模仿西欧修道院歌唱,但缺少歌谱,教堂中盛行弥撒,成宗能从寝宫听到歌声。
  从明末开始,随着交通条件的便利,中国音乐文化也开始传入欧洲,并对它产生一定的作用。但中国音乐在欧洲的作用,却远不如明末后欧洲音乐对中国的作用之大。这种文化交流间的异同,有着其内在的多种原因,但究其本源,西语论文题目,西方音乐文化体系的进步和发达是毋庸质疑的。以“格里高利圣咏”为代表的宗教音乐、复调作曲法、主调体系的建立为“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注入了新的活力;宗教音乐世俗化,和声功能体系的逐步形成,日益完善的五线谱记谱法及乐器的精密制造,为欧洲人的音乐交流提供了无比的动力。
  从16世纪开始,欧洲殖民主义者纷纷开辟海上通道,向亚洲和其它地区扩张建立殖民统治,西方传教士也接踵而来,他们带来了先进的天文学、物理学、数学、地理学、医学和新颖的钟表、望远镜、地球仪等近代科学知识及其产物,也带来了他们的音乐。
  
  三、利玛窦对中国音乐文化交流的作用
  
  利玛窦作为西方来华传教士的代表,他不仅首次为中国输入了宗教神学和自然科学等西方文化,同时他还为中国带来了西方的音乐文化。在音乐方面,利玛窦对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贡献,不只是最早传来了西方乐器古钢琴、最早翻译了赞美诗歌词《西琴曲意》,他同时又是比较系统地向欧洲介绍中国音乐的第一人。他初来中国不久的1584年9月13日在肇庆寄给西班牙税务司司长罗曼的信2中就曾提及中国音乐事情:人们(指中国人――笔者注)都很爱好吃喝声色之乐,且有专门书籍,记载弹琴的姿势与季节的举行,整年有舞蹈和音乐,还有作乐的处所……这说明利玛窦已经注意到了中国的音乐书籍。这些书籍可能是附有插图,如明嘉靖、万历年间王圻父子编辑的《三才图会》之类。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由于利玛窦写作是以其亲身经历为依据,所以其中不乏关于中国社会音乐生活的误释,包括关于其弊端的非难。他关于中国乐器和乐队的贬评是明显的,此外他还评论说:“中国人没有键盘式的乐器”,“中国音乐的全部艺术似乎只在于产生一种单调的节拍,因此他们一点不懂把不同的音符组合起来可以产生变奏与和声。然而他们自己非常夸耀他们的音乐,但关于外国人来说,它却只是嘈杂刺耳而已。”在音乐文化交流中产生出这种贬评,有很复杂的因素。有些可以判断出是有事实依据,特别是针对貌似神圣实则水平低下的宫廷雅乐来说;有些是由于对中国音乐的生疏与隔膜;有些则由于西方具有和东方不同的音乐审美标准所造成;有些是不免以偏概全;还有些则很有可能是把宗教的偏见掺杂到对待宗教音乐之中。
  
  四、中国士大夫对西方音乐的接受
  
  在利玛窦以前来华的天主教传教士,未能在西方音乐的传播方面获得广泛深入的作用。从利玛窦开始,情况有了变化。万历十年,即公元1582年,利玛窦等传教士被派到广东澳门,西语论文范文,翌年到广东肇庆传教,以后又到广东韶州、江西南昌、江苏南京等地。他们首先学习中文,钻研汉学典籍,了解中国的风俗习惯,结交中国的士人和官员,其中重要的人有当时的进士李之藻、徐光启等。这些传教士身着儒服,崇奉孔子,以“西儒”的身份传教,贯彻“教儒结合,教借儒行”的方针;用利玛窦自己的话来表述,即他的目的在于“易佛补儒”。他们为了达到布教的目的,不但结交士人,往往还配合着介绍欧洲的一些学术成果,因此他们的作用超过以往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的学术活动以及在中国学者协助下完成的大量中文作品,关于推动西学在中国的传播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利玛窦在音乐文化交流方面留下的历史足迹,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发生的,其中主要的事件就是向明朝宫廷进献并教会使用古钢琴和为琴曲配写歌词《西琴曲意》。万历二十八年十二月(1601年1月)利玛窦第二次到达北京时,便有了向明神宗进献贡物的机会。下面是利玛窦的贡物奏疏:“……伏念堂堂天朝,方且招徕四夷……所有天帝图像一幅,天母图像二幅,天帝经一本,珍珠镶嵌十字架一座,报时自鸣钟二架,万国与图一册,西琴一张等物,陈献御前……万历二十八年题具。”此疏奏后还附有贡品清单,其第九款为“大西洋琴壹张”。
  明神宗时期,利玛窦在当时的宫廷中传授了《西琴曲意》,据现有的资料表明,那是已知的键盘乐器音乐在中国的最早的传播与教学,但在当时宫廷外的民间社会并没有产生什么实际的作用。受到此著作的启发,汤若望为宫廷撰写了一本《中文钢琴教材》,介绍古钢琴的构造及演奏措施,可惜这本书未能留传下来。可见,利玛窦将西方音乐引入中国的思想渐渐被士大夫阶层接受了。
  
  五、史书对西方音乐的记载
  
  最早以亲身经历记叙西洋音乐的作品,是王临享撰写的《粤剑编》,该书刊行于明万历年间。文中记载了管风琴和古钢琴等乐器,而且对这些乐器用“疾徐中律,铿然可听”这样的赞美之词,显然对这些乐器及其音响是非常欣赏的。明崇祯八年(1635年)刘桐、于弈正著《帝京景物略》中“卷四之西域”中同时记载了“西琴”、“天琴”两类乐器同一本书中似乎不该出现一种乐器两种称呼的现象,也许是两种乐器。不管是与否,至少说明当时的西洋乐器种类已经很丰富了,受到了官方关注。明代福建教徒李九标等人著《口铎日抄》中记录了传教士艾儒略、卢安德在当地的传教时伴随的音乐活动:“……有教友至堂,卢司铎出肃客,徐管西琴,哗然叹赏。”音乐家的传教士徐日升著《律品正义》、详记中国音乐和西方音乐,西方传教士在布道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文化的诸多方面,这些外来文化首先引起了明朝宫僚知识分子的注意,其中对音乐意见的有李之藻《诸译西洋历法等书疏》中提及“乐器之书”、王薇《西洋音诀》等等。
  明清传教士对中国科学文化所做出的贡献,我国和国际科学界、学术界都有中肯的评价,利玛窦被誉为“西学东浙第一士”、“向西方介绍中国文化的第一人”。传教士为处于“学问饥饿”的中国士林带来“丰富的食粮”,“在中国文化发展的座标图上画出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异色曲线”,为中国西方音乐艺术的交流做出了贡献。
  可惜的是,十七世纪末天主教内部发生了“礼仪之争”,触怒康熙,下诏禁教,许多传教士被迫返国,无形中也阻碍了中西文化的交流。
  
  参考文献:
  [1]中西音乐交流史稿,陶亚兵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
  [2]中外音乐交流史(第12章),冯文慈主编,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
  [3]中国音乐史(下卷),叶伯和,音乐探究,88,(1)
  [4]明清时代中外音乐文化的交流,阴法鲁,郑天挺纪念论文集,90,(3)
  [5]明代中外关系史探讨,朱亚非著,济南人民出版社,1993
  [6]中外关系史辞典,朱杰勤、黄邦和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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