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的劳伦斯[阿拉伯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阿拉伯语论文 责任编辑:艾米尔更新时间: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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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半世纪前,一个英国人企图扶助一个弱小民族,反抗雄踞在中近东的土耳其帝国,他失败了。半世纪前,又有一个英国人做同样的尝试,凭了超人的智慧、毅力和体能,他成功了,结果是土耳其帝国的崩溃。前者是拜伦,后者是劳伦斯(Thomas Edward Lawrence),俗称阿拉伯劳伦斯。两者还有一些类似之处:例如,都是成名甚早,都是英年夭逝,都是出身有名学府,都特立独行,阿拉伯语论文题目,和英国绅士社会格格不入,甚至面忤权威。另有一点巧合:拜伦出身贵族;劳伦斯虽无爵位,但他的生父原来是爱尔兰威斯特米思七世从男爵查普曼(Sir Thomas Robert Chapman),为了和女家庭教师(亦即劳伦斯生母)私奔遁世,才易姓为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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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两者有一个基本的异同。在私生活上,拜伦本是一个纨绔子弟,耽于逸乐,且顾影自怜,善于作态。劳伦斯的心中也有一株顾影水仙,但大任降身之际,他的灵魂能提升到史诗的高度,进而支持他的肉体,去忍受只有超人才能负担的痛苦和疲惫。多才的劳伦斯曾经翻译荷马的史诗,但他的名著《智慧七柱》(Seven Pillars of Wisdom)也已成为记述一次大战东战场的现代史诗,而他自己便是这篇史诗的主角。沙漠,沙漠的空廓和虚无,那种远离文明的原始的煎熬和晕眩,那种对内要说服自己,对外要说服阿拉伯各民族要征服土耳其人更要克服大自然的多重压力,关于这位现代史诗的主角,是一种形而下的也是形而上的考验。沙漠,原是天才内在的气候。绝顶的天才,原就命定了要忍受绝对的寂寞。“天才恒侵袭,但凡人占据且拥有。”劳伦斯如是说。大漠中往返的长途跋涉,驼背上的日日和夜夜,就劳伦斯的一生而言,正是一个缩影和一个象征。
  而在舌敝唇焦之后,在摩顶放踵和出生入死之后,在肉体委顿和心灵颓丧之后,他成功了,因为他已名闻全球,而土耳其帝国也已经瓦解;但同时他也失败了,因为在内部的纠纷和协约国的阴谋下,阿拉伯非但不能独立,反而惨被瓜分。他曾站在协约国与阿拉伯之间,向后者保证战后的独立和自由。那些游牧民族曾如此相信他,崇拜他,视他为救世主,凡他至处,人群争挽他的衣裙,而他也隐隐然以现代的弥赛亚自命。战后的现实令他幻灭,而更重要的是,他感到自己像一个骗子。一切光荣都变成耻辱;人们的赞美和宣传只会加深他的自咎和厌憎。由于英国在法国压力下违背了战时对阿拉伯人的诺言,劳伦斯竟在英皇召见时当场拒绝了乔治五世的授勋,以此作为一种抗议。事后,当时的国防部长丘吉尔,还曾为此事面责劳伦斯上校的无礼。
  因为那时,劳伦斯已因战功而擢升为陆军上校了。但不久他做了一件令朋友们大惑不解的事情。尽管当局有意延揽他入阁,而丘吉尔也表示愿意保荐他出任海外某地总督,但他都毅然谢绝,宁可改名易姓,隐入行伍之间。终于在1922年,劳伦斯以约翰·休姆·罗斯(John
  HumeRoss)的假名加入英国皇家空军,接受新兵的入伍训练。他的真相很快被人窥破,经报纸一加宣扬,窘困的空军当局只好将他革退。在劳伦斯再三的要求下,皇家空军同意了一个条件:如果劳伦斯能在陆军中服役一段时期而表现良好,则他可以回到空军里去。劳伦斯遂又易姓为萧(TEShaw),在战车队的军需站工作了一年。据说他改姓萧,是因为他对萧伯纳非常钦佩,而且,由于面貌有点像那位名作家,曾被误为萧伯纳之子。
  战车队轻松的工作,使他有充分的余暇完成《智慧七柱》牛津版的修订,并翻译了两部法国小说。之后他果然回到空军,一直到1935年才期满退役。同年5月13日,一个名叫亨利·威廉森的朋友,认为英德两国交恶之际,劳伦斯是唯一胜任与希特勒商讨的人,乃邀劳伦斯去洽谈此事。劳伦斯在骑电单车去邮局拍电报给魏廉逊的途中,为了要闪避两个骑单车的男孩,滑出路旁,伤重昏厥,六日后死去。至今他的半身像仍竖在伦敦圣保罗大教堂中,与纳尔逊、威灵顿、康斯特布尔为伴。
  劳伦斯在阿拉伯的英雄史迹,阿拉伯语专业论文,尽人皆知,不用我来复述。他在战后的种种表现,也非这篇短文所能详谈。此地我只能提一提他异常复杂的个性,和他在一战后期及战后所表现的矛盾、沮丧、迷惘与自嘲自虐的心境。
  “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以喻天地”,这段对宇宙的定义,出自我国著名的哪部著作?答案:《淮南子》
  许多传记家,甚至劳伦斯自己的朋友,关于他的特立独行,都感到难以了解,而有所谓“劳伦斯之谜”一说。例如:劳伦斯在进入土耳其重镇大马士革之后,何以在自己胜利的巅峰突然引退?何以在战后,朝野同钦,而国家方欲委以重任之际,他要遁世逃名于士卒之间,且接受极其苛严的训练?身为大英雄和名作家的他,经常在书信中透露悲观和懊丧。在给母亲的信中,他诉苦说:“要安于无所事事,我还太年轻;要从头开始,我又太年长了。”致诗人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的信中,他说:“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生命,在真正的意义上,已然逝去。”
  劳伦斯所以突然离开大马士革,除了因为阿拉伯仍四分五裂,而英法的政治阴谋令他心寒齿冷之外,尚有另一隐衷。据说他一直因为自己是私生子而深感羞辱,乃视性为一种不洁,非但终身未娶,即女友也鲜闻来往。尤为不幸的是,在阿拉伯战役的后期,他因潜入敌后探刺军情,在德拉(Deraa)被捕。土耳其司令官并不知道他就是劳伦斯,但惑于他的白皙肌肤,竟拟向他施行奸污。在劳伦斯的反抗下,司令官将他刺伤,并令四名兵勇于鞭笞他之后,一一将他奸污。据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的自述,当时他乔装阿拉伯人,虽在极端痛苦之际,仍能努力自抑,只用阿拉伯语,而不用英语呻吟。此事是否夸张,后人意见颇为分歧,不过它对劳伦斯身心的摧残,是无可比拟的。在德拉受辱之前,他在别人和自己的想象之中,俨然是弥赛亚再世。但经过了那次事件,他的自我神化和英雄气概便颓然崩溃了。这种幻灭,加上后来自疑是一大骗局,令他视表面的光荣如粪土,甚且怀疑一切的所谓伟大云云,恐怕都是起于误会。
  更令他惊骇的是,他在受辱时,竟发现自己在鞭笞下反有一种变态的快感。这样,他不得不向自己承认,他并非救世的先知,而是一个受虐狂。他在《智慧七柱》中自供说:“我欣然惩罚自己的肉体,在惩罚之中比在罪恶之中发现更大的快感;我因自豪于不单纯的犯罪而陶然。”论及他在阿拉伯的经验时,他又说:“痛苦是一种溶剂,一帖泻药,痛苦几乎是可以佩得很美的一枚勋章。”

  在德拉事件之后,他似乎用完了精神的燃料。他的使命感消逝了,余下来的是野心和权力的欲望。他变得嗜杀,但杀伐之后只感到怜悯,不感到胜利的喜悦。终于有一天,他发现,即使那种权力,也只是一个幻觉而已。他完全空虚地离开了大马士革。
  但何以战后劳伦斯坚持要加入空军呢?何以他必须如此贬抑自己?论者尝谓他所以出此,是因为他患有同性恋。这是很不可靠的臆想。劳伦斯的朋友们,包括格雷夫斯,都证实绝无此事。同时,他先后在战车队和空军的纯男性团体中生活了十二年之久,亦未闻有任何可疑的记录。事实上,劳伦斯对任何肉体上的接触,都会深感震骇。这一点,格雷夫斯在早期的自传《告别那一切》(Good-bye to All That)之中,曾有记述。劳伦斯所以要自谪于行伍而听命于士官,是因为第一,他已厌倦于做一个名人、要人,厌倦于扮演“劳伦斯”这个角色,他要逃避自己,忘记自己,他要从自己的神话中解脱出来。第二,他在大战期间的超人表现,已经透支了自己的意志和定力。他曾经担当过太大的风险,负过太重的责任,现在,当一名二等兵,他可以仅仅服从命令,无论那命令有多愚蠢,都不用亲自负责了。第三,在沙漠的岁月中,他已惯于袍泽之情,惯于在艰苦的环境中分享单纯的同情。战后他深深怀念那种坦露的人性,他需要恢复那种安全感。第四,正如前面提起过的,他是一个受虐狂患者,他需要严格纪律的自惩和肉体的操劳。
  同时,在军中他可以满足自己的另一个欲望--对速度的追求。他爱一切剧动而高速的东西。“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他如此说过。他爱在浩浩的沙漠中驾车。在空军服役时,他促使空军当局注意海上救难的需要,且亲自设计并监造救难的快艇。最后的几年,劳伦斯一直以电单车为唯一的交通工具。他不喜欢汽车,认为汽车是没有灵性的东西,只合在风雨中乘坐。他常常驾电单车去看萧伯纳和哈代,每星期平均驶四百到六百英里。如果路好,他每每超速到每小时八十至一百英里。最后竟因此丧生。
  劳伦斯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他在沙漠中缓缓骑驼,也在文明里高速驾车。他以全灵魂拥抱最单纯的自然,呼吸阿拉伯开阔的空间,同时也喜爱科学,精于机械的操作。他是热爱过去的考古学家,同时也展望未来的世纪;他说,“在我看来,我们这一代唯一主要的任务,是征服最后的一个元素,大气”。他是一个有超人成就的军事家和战士,但同时也是探究灵魂的作家和翻译家:他与嗜杀的阿拉伯人出生入死,也是许多现代作家例如萧伯纳、哈代、格雷夫斯和庞德的朋友。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冒险家之一,但同时又那样羞怯、内倾,且患得患失。他的生命,繁复、矛盾胜过一千个人。他的灵魂究竟有多少窍呢?然则,一切伟大的灵魂不都是充满矛盾,如此宏丽地充满了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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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补充
  阿拉伯的劳伦斯,不是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劳伦斯。
  阿拉伯的劳伦斯,曾参加不列颠博物馆幼发拉底河卡赫美士考古队,任普通队员。他除了是一个军人和阿拉伯语专家以外,还是一个作家,主要著作有《七根智慧之柱》(1926,私下传阅)、《沙漠暴动》(1927)等。他死后,事迹被改编为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并在一九六二年度的奥斯卡奖角逐中,战胜豪华巨片《最长的一天》与《叛舰喋血记》(重拍片),夺得七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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