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1.阿拉伯数字的使用准则:(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如48、63%~68%、1/4、1∶500。(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前8世纪。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2000年不应简作“○○年”或“00年”。(3)引文著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的标记可按GB/T 7408-94的5.2.1.1中的扩展格式,如2017年1月30日和2017年10月1日可分别写作2017-01-30和2017-10-01。(4)时、分、秒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4时、14时12分36秒。(5)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8736.80 km(8 736.80千米)。(6)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550名。(7)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8)多位整数与小数的分节,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不使用千分撇“......(论文页数是:1页) ,阿拉伯语毕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