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量阿拉伯数字是对“少量字”名词术语的衍伸,特指检材提供鉴定的阿拉伯数字数量少[1]。多与少是比较而言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公认的标准。少量阿拉伯数字准则上是以检材提供鉴定的条件、检材的内容形式、检材的容量来确定的。数字字数少,自然提供鉴定的条件也差。检材特定的内容形式,限制了数字字迹的数量,如支票、取款凭证等,上面载有的金额、日期、序号等,加起来也不过二、三十个数字左右,由于内容形式单一,就极大地限制了数字笔迹的容纳量。“少量字”鉴定难度大,值得专门探讨。一、少量阿拉伯数字笔迹鉴定的不利因素少量阿拉伯数字之所以被作为专门性问题提出了,就在于数字少、比对条件差,因而大大增加了鉴定的难度。少量阿拉伯数字笔迹鉴定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数字数量少。此类案件涉及的阿拉伯数字一般为五至十个,至多四、五十个。数字数量少,提供比较检验的笔迹特征相对地减少,鉴定的条件差,这也是少量阿拉伯数字笔迹鉴定的基本要害。但实践证明,通过系统科学的检验措施与综合评断,数字少也是能够得出准确的鉴定意见,有时两三个数字同样也可以进行同一认定。(二)载体容量少。 少量阿......(论文页数是:6页) ,阿拉伯语论文,阿拉伯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