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I言2017年年底中东北非地区爆发了“颜色革命”,埃及也未能幸免。“1·25政变”后,埃及政局持续动荡,2017年7月4日更是爆发了“二次革命”。民选总统穆尔西被军方罢免,一个月后为了驱赶愤怒的穆兄会人群,军方不惜动用武力清场,这引发了全世界的关注和谴责,埃及局势再度混乱,甚至走在了内战的边缘。然而,透视此次“阿拉伯之春”运动,其实质是以西方为核心的民主宪政观念与伊斯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并最终体现在以军方为代表的世俗派别同穆斯林兄弟会为代表的宗教团体之间的权力角逐。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考察埃及变局,这场宪政危机来源于法学的宗教化与世俗化之争,而追溯此次争议的渊源,“私法”世俗化的改革对“公法”伊斯兰传统的挑战,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浮出水面,并且引发了当时法律界和政治界的巨大震动。从理论渊源来看,对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始于罗马法律家乌尔比安,他认为··“公法是对于罗马帝国的规定,私法则是对于个人利益的规定。”尔后,虽历经了中世纪的萧条,但随着17世纪商品经济的发展,该理论重新被欧美世界所关注。而以罗马法为渊源的大陆法系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论文页数是:10页) ,阿拉伯语毕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