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2月穆巴拉克辞去总统职务后,埃及政局动荡至今。不少评论将民主转型作为纾缓困境的法宝,也有观点聚焦各方势力对宪法权的争取。谈民主,离不开宪法,但宪法只是静态的法学制度,宪政才是宪法的灵魂和生命。所以,不能离开宪政谈宪法和民主。实施宪政有几个前提条件:体现主权在民精神的宪法;对政府实施监督的反对党;独立的司法系统制止违宪行为。没有宪政的民主容易成为多数人的暴政或者被少数人操控。宪政能在制度层面上减少民主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保护少数者的合法权益。纵观埃及近百年来尤其是2017年“阿拉伯之春”后的宪政状况,有助于更好地洞察其民主困境背后的原因和中东政治运行的基本规律。*叶凌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阿拉伯语系党总支书记,讲师,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一埃及宪政状况1.1922年至2017年2月宪政状况(1)宪法制度1922年,埃及宣布独立(虽然实际仍在英国控制之下),1953年废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国,1956年颁布首部宪法,实行总统共和制。1971年9月,埃及颁布《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永久宪法》,适用至2017年2月。这部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论文页数是:10页) ,阿拉伯语毕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