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从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以华为师”,并坚持结合自身实际,锐意创新,20年之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目前又迎来了全面体制改革的另一个契机。 ――“意外落选”。中央推荐的165位候选人只有153位当选,“意外落选”者达到创纪录的12人,其中不乏政府重要部门的官员。来自党中央、中央政府、国会机关和祖国阵线等行政机构的官员代表数量进一步下降,分别只有11、20、75和27人,而更多德才兼备的科学家则进入了国会,专职代表比例也进一步上升,从上届的25%提高到28%。民众认为,这样的结果有利于改善官员“既当球员又当裁判”、“边踢球边吹哨”的状况,有利于提高国会的监督职能。 ――允许公民自荐参选。根据越南相关法学规定,除正在服刑、被拘留或刑事起诉、被行政管制等情况外,越南公民年满21岁即有被选举权,也有权自荐参选国会代表,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会代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最近几届的国会选举都出现自荐候选人参选并当选的情况,本届国会选举,自荐参选人数大幅增多,被认为是民众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的体现之一一。祖国阵线组织进行的第二轮协商后,全国有1322名候选人进入了第三轮协商,其中自荐候选人为238名,占18%。经过第三轮协商,最终成为正式候选人的自荐参选者只有30人,约占全部正式候选人的3,4%。但只有一位自荐候选人最终如愿成为国会代表。 ――候选人须过“民意关”。所有国会代表候选人都必须经过本单位和住地群众两道“民意关”,如果得不到所在单位和住地居民50%以上的民意支持,他们将不能成为候选人。征求民意支持的做法迫使国会代表或有意参选国会代表的人自觉深入到民众当中去,了解、掌握民众的现实情况和所思所想,更加注重民生民情,关注解决民众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可有效避免部分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身为领导如果不密切联系群众,与单位同事及居住地民众群众“打成一片”,将很难获得足够的基层民意支持,自然也就当不上国会代表,政治生涯也大受作用。 总之,近年来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扩大了党内民主,也有利于推动社会的民主气氛。 其他改革力度也大 ――经济改革魄力大。越南对土地“三权”进行大胆改革,私人除了没有土地所有权外,使用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全都拥有,这可谓改革的大动作。又例如开发区的税收政策,越南实行“四免九减半”的政策。此外越南公司所得税比周围国家的税率都低。除投资于服务业的公司所得税率为28%外,制造业都可以得到20%、15%和10%等不同的优惠税率,以及税收减免若干年的优惠。又大胆开放了赔场。 ――新闻监督力度大。他们认为,要建立民主、文明的社会,民主和文明首先体现在媒体。媒体关于国家的发展意义重大。要建立民主社会,首先就体现在媒体的透明上。它在促进国家整体进步时所起的影响是积极的,既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对腐败也起到了威慑、警示影响,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民主的气氛。在反腐方面,越南媒体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很多腐败案件,没有及时地被党组织发现,却被媒体送上审判台。 ――反腐力度加大。越南出台了《反腐败法》、《反浪费法》,加入联合国反腐公约,成立一个专门的反腐委员会,由总理直接牵头。这不仅对外有作用,对内也对老百姓有交代。 由于越南采取了发展与均衡并重的策略,多年来越南每年持续维持6%~7%的经济成长,不快也不慢。人民的幸福指数较高,藏富于民。去年9月公布的联合国2017年“人类发展报告”,盛赞越南是“一个同时达成发展与均衡的国家”、是“人类成功发展的范例”。报告还特别提到,虽然巴西的人均所得是越南的四倍,但巴西10%最穷阶层的所得,比越南10%最穷阶层的所得还低。 越南革新的启示 我们认为,用一句话概括越南革新,就是:全角度、有深度、大力度。中国与越南同处亚洲,山水相连,地理相近,历史相似,有很多共同之处。中国与越南在政治体制上有众多的相同,改革(革新)的总思路相似,越南革新经验对我们有重大的启示影响。 启示之一:“加大政治改革力度”,经济革新与政治革新同步进行 早在1990年初,越共前总书记阮文灵就指出:“我们党的主张是全面和同步的革新,越南语毕业论文,既进行经济革新又进行政治革新。首先必然搞好经济,避免引起政治上的不稳定,不给坏分子钻进来制造混乱条件。同时稳稳当当地逐步进行政治革新。”1991年阮文灵在越共七大政治报告指出:“与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我们逐步实现政治体制改革。”越共“懂得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问题是必须找到改革的内容、形式和适当的步骤。”“改革和健全我国政治体制的实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民主既是我国社会改革事业的目标,又是其动力。”从1996年越共八大开始,越共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重心、以党的建设为关键、以文化建设为社会精神基础”的战略方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2001年越共九大指出,要在党的领导下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革国家的体制和活动方式,发扬民主,维护纪律,增强法制,建设纯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反对腐败。大力发展教育科技事业,建设先进的、有浓厚民族特色的文化。越南党和政府一贯主张,革新开放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经济领域的改革应先于政治领域改革,政治改革必须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稳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国会改革是越南政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走得最快、社会作用最大的一个领域。 启示之二:消除党内腐败危机,“党的建设是关键” 越共认为,腐败是“一切危机之危机”,“一切灾难之源头”。越共中央在1989年作出《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的决议,将反腐败提到党建的议程,1994年1月越共中期全国代表会议首次将腐败看作是党面临的四大危机之一,2001年11月越共总书记农德孟在越共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腐败和官僚主义不仅威胁到改革的进程,而且已成为国家的一大灾难”。 从法学层面上讲,1996年底越南国会颁布了《反腐败法草案》,对各种腐败行为作了具体界定,并提出相应的惩处规定。同年首次处决大贪污犯。1997年越南国会通过的修改后的《刑法》规定,骗取公款或社会主义财富5亿盾(约合人民币31.25万元)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受贿一亿盾(合6.25万人民币)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1998年越南国会通过的《反贪污法》规定,贪污或利用职权骗取社会主义财富500万盾(3125元人民币)以上者,受贿50万盾(312.5人民币)以上者,行贿50万盾以上者,均追究刑事责任。 启示之三:注重民生,“社会主义特征之一就是人民过上富裕自由幸福的生活” 越共认为,社会主义六大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人人得到解放,按能力工作,按劳分配,过着富裕自由幸福的生活”。于是他们大力发展私有经济,藏富于民。2002年越共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对于继续改革、完善机制政策,鼓励并创造条件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决议》,对一些机制和政策进行补充和修改,以保证私有经济具有与其他经济成分同样的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条件,要继续完善和加强国家管理,通过政策、法学、法规手段对私有经济监督检查等。从2002年5月到2003年5月新增私营公司2万多个,新增投资金额34亿美元,为越南提供了90%的新工作岗位。越南还有一个大的革新方法,就是规定土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买卖。无论北方的河内市还是南方的胡志明市,很多职工、干部,都可分到30~50平米的土地,自己建房子,所以很多人都有一栋楼(三层五层)。如果将房子和使用权加起来,越南人的个人财产价值是不低的,可见越南重视藏富于民,十分注重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