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自1944年创建人民军以来,一直把党对军队的领导作为军队建设的基本政治准则,十分强调“军队必须置于党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之下”[1],要求“一切有关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重大问题均由中央政治局决定;指挥员必须服从上级首长和本级党委的领导等”[2]。随着人民军任务的转变,特别是在抗美战争结束后,越南按照前苏联军队的做法,从1982年开始,取消了政委编制,实行了军事指挥官全权指挥部队的“一长制”。经过二十几年的实践,军队“一长制”带来党对军队领导的削弱、政治工作影响发挥不明显、战斗力提高受到作用等负面影响逐步显现出来。特别是在西方军事大国对越南进行“和平演变”力度不断加大、方式更加隐蔽和多样、武器装备总体上比较陈旧和落后的情况下,为防止西方军事大国“和平演变”和“渗透”得逞,确保共产党对人民军的领导;为充分发挥政治工作优势,发挥“人”在战斗力构成中的重要影响,确保人民军在东南亚地区的整体作战实力,越南共产党员决定革新军队编制体制,恢复政委制,充分说明了越南共产党反“和平演变”、反“渗透”和提高人民军战斗力的决心和力度。我军和越南人民军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论文页数是:5页) ,越南语论文,越南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