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理由”的两大内涵《牛津简明政治学词典》中将“国家理由”(raison d’état)简单地解释为国家利益,显然这并不完整。作为现实主义政治学说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起于马基雅维利的“国家理由”内涵丰富,“它告诉政治家必须做什么来维持国家的健康和活力”。①中国学者时殷弘将之总结为:“出于必需,在国家事务即公共政治领域一定要做一些事,它们是按照宗教训条、道德和伦理习俗绝不能做或大可怀疑的;因而,做这些一定要做的事必须有另外的理由,根据另外一种道德标准,那就是‘国家的理由’,这就是组成国家的社会共同体的紧要利益。”②也就是说,“国家理由”包含了两方面的涵义:其一是在公共政治领域有一些必需要做的事,而这些事是于维持公共政治领域完整、健康和发展有益和必需的;其二是必须要根据一些同宗教训条、道德和伦理习俗不同的判别标准,来使这些必须要做但大为可疑的事正当化。那么,存在怎样的一种历史和哲理准绳来规约国家利益?这就是“国家理由”包含的第一项重要内涵:国家利益具有同一和变化的二元特性--利益的本质具有普遍主义性质,而利益的具体表现则遵循于具体情势、时代和历史的因素而......(论文页数是:4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南语毕业论文,越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