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2017年5月2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对于到2017~2020年制定和完善越南法学体系战略的决议》(48-NQ/TW号决议),该决议指出:“扩大各种直接民主形式让民众参与国家事务;颁行征求民意法。”自此,越南积极准备对于征求民意法的立法草案。2017年越南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29条规定:“已满18周岁的公民在国家组织征求民意时具有表决权”。经过10年的酝酿,2017年11月25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征求民意法》(96/2017/QH13号法学),规定国家组织让全国选民通过投票的形式表决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现将越南《征求民意法》全文翻译如下: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国会颁行《征求民意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调整范围本法规定征求民意事宜;征求民意准则;征求民意机关、组织的任务、权限;决定征求民意和组织征求民意的程序、手续;征求民意的结果及其效力。第2条适用对象本法适用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公民和相关的机关、组织、单位。第3条用语解释本法对以下用语作如下理解:1.征求民意是指国家组织让全国选民通过投票的形式直接表决本法规定......(论文页数是:7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论文,越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