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作为市场经济中维护竞争自由的基本法,在西方国家有“经济宪法”的美誉。为了推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经济转型国家1在法学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均不约而同地将竞争法作为立法的重点。经济转型的本质是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或机制的转变,该转变通常是以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为表征。共同转型背景下的不同国情使转型国家采取了不同的路径实现相同的转型目标,在法学体系构建上表现为转型国家均将竞争法作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虽然在竞争立法体系上存在一定异同。探讨梳理经济转型国家竞争法学制度的特点、发展路径和立法经验,关于同样处于经济转型背景下的我国竞争法学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经济转型国家的竞争立法模式(一)俄罗斯苏联解体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俄罗斯逐渐认识到了“休克疗法”带来的危害,进而对改革的方针做了调整,放弃了激进式的“休克疗法”,改为稳妥、务实的渐进式的改革方式。“这一经济转轨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结构:国营经济成分、私营经济成分、个体经营者的公民。但是,国营经济成分仍然占主要地位。”[1]70这种中间主义改革路线的选择,有效地缓解了社会......(论文页数是:6页) ,越语论文网站,越南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