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革命胜利到抗法战争全面爆发前,越南民主共和国和卷土重来的法国对各自控制区进行了行政管辖;1946~1954年是越南抗法战争时期,“时至1949年年底,法国殖民者已占领越南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和战略要地”①;自1954年日内瓦协议签订,到1975年5月抗美斗争取得胜利并实现国家统一前南北方分属不同政权,并对各自所辖区域进行行政区划管理。在南方,当时的南越政权,南方共和国临时政府也在其控制区域内进行了有限的行政管理。一、1945~1954年(一)1945年8月至1946年11月的行政区划据陈辉燎著《越南抗法战争八十年》所述,1945年举行八月革命起义的省份有64个②,北部26个省市:宣光、北江、河内、太平、太原、宁平、北宁、海阳、高平、福安、南定、山西、建安、安沛、兴安、北件、和平、海防、河南、谅山、富寿、河东、山罗、永安、海宁、老街;中部17省:广南、庆和、河静、清化、义安、藩朗(宁顺)、广平、广治、承天、广义、富安、林同、多乐、平顺、嘉莱、平定、上同耐;南部21省市:新安、西宁、鹅贡、西贡、嘉定、薄寮、朔庄、龙川、永隆、巴地、沙沥、土龙木、堤岸、槟椥、芹苴......(论文页数是:7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毕业论文,越语专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