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已逐渐完善的当代,探讨法学与语言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为法律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法学和语言二者不可或缺,法学的特质有赖于语言的本体而存在,但是,语言本身的弊病又不可避免地模糊了法学用语的准确性,这就需要法学自身加以调节,可以说法学是语言的内在,语言是法学的外在表现.从边缘性学科的视角来看,法学和语言密不可分,语言是法学的载体和工具,法学又在一定程度上形塑着语言.从边缘性学科的视角探讨法学与语言的关系可以助益法学的适用. ,法语毕业论文,法语论文 |
在法治社会已逐渐完善的当代,探讨法学与语言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为法律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法学和语言二者不可或缺,法学的特质有赖于语言的本体而存在,但是,语言本身的弊病又不可避免地模糊了法学用语的准确性,这就需要法学自身加以调节,可以说法学是语言的内在,语言是法学的外在表现.从边缘性学科的视角来看,法学和语言密不可分,语言是法学的载体和工具,法学又在一定程度上形塑着语言.从边缘性学科的视角探讨法学与语言的关系可以助益法学的适用. ,法语毕业论文,法语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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