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人权观关于当代伊斯兰的人权困境 ,激进伊斯兰主义者大抵从文化相对主义角度采取一种拒斥态度 ,强调民主及市民社会等观念是外来强加的非伊斯兰理念 ,在坚持自身文化价值观的前提下 ,否认在文化交往基础上重新定义与诠释伊斯兰人权的根本必要性。传统文化相对论者亦从捍卫伊斯兰自身的生活方式、抵制西方个人主义等自由学说出发 ,强调伊斯兰文化本身较之外部公认的人权准则更具价值 ,否认以理性思考超越道德标准问题的可能。伊斯兰人权观存在着个人与社会、责任与权利、真主与穆斯林这样一些对立统一的二元精神实质。同西方将人权视为“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相比 ,它大体反映为依据《古兰经》及逊奈的“真主依属论”。对穆斯林而言 ,一切人权属于真主 ,只要对真主尽到义务 ,就能感受到这种权利。实现个人权利首先要遵从“真主的权力” ,“人权”只是履行这种义务的职责 ,而非前提。①因此 ,较之个人权利 ,伊斯兰更注重社会公正 ,对他人的责任或义务优先于个人自身权利。西方人权观表现为“部分”对“整体”的一种“反抗”或自我保护 ,“人权从天性上说是‘个人性的’ ,它们是个人与国家、社会相关 ,甚......(论文页数是:5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专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