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法与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学现代化[阿拉伯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阿拉伯语论文 责任编辑:艾米尔更新时间: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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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法“沙里阿”,原义是“通向水源之路”或“应该遵循的常道”。在伊斯兰教义里,“沙里阿”被引申为“通往先知的大道”,意为“安拉降示的神圣命令的总和”,它是在中世纪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适用于全体穆斯林的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原则的总称。[1] 伊斯兰法适用面很广,中东地区90%以上的居民信仰伊斯兰教,阿拉伯语论文网站,伊斯兰法对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学的发展有着重大作用。本文分四个部分对伊斯兰法与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学现代化试作研讨。 一、伊斯兰法与阿拉伯传统习惯和习惯法的交汇和融合 伊斯兰法作为一种宗教法与伊斯兰教义、教规密切相关,阿拉伯语论文范文,是在7世纪初伊斯兰教和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其四大根源(又称四大基础)是《古兰经》、《圣训》、佥议和类比。伊斯兰教前,调整阿拉伯世界各种关系的规范主要是传统习惯与习惯法。尽管正统的伊斯兰法理论不承认习惯和习惯法是伊斯兰法的根源之一,但事实上,习惯和习惯法与伊斯兰法的联系确实很紧密,对伊斯兰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大作用,它作为宗教法以外的世俗法学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一直与伊斯兰法并存。 伊斯兰法在形成和......(论文页数是:4页)       [继续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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