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经济学说对经济活动和积极参与职业生活持基本肯定的态度,其核心是将社会公正视为个人和国家行为的目标和衡量尺度。《古兰经》及其教规中包含着广泛的伦理学体系,由此建构的伊斯兰沙里亚法(Shariah)是一种神圣律法。伊斯兰经济律法作为沙里亚法的内涵之一,其主要使命在于发掘《古兰经》及其教规的内在意义,以便通过阐释这一律法之源和按照公认的法则来解答新的经济问题。个人和社会机构经济行为的道德性,需要与《古兰经》及其教规基本原理相一致,其信用经济思想亦是如此。伊斯兰信用经济思想的内涵信用的一般意义是指借贷行为,包括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两种形式。社会商品生产和货币的发生与发展,使货币借贷日渐流行且多附带利息,信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线。伊斯兰信用思想既具商品市场信用机制的普遍特征,又因受限于伊斯兰教律法的作用而独具内蕴。穆斯林经济生活根植于神圣的宗教律令,安拉允许谋取正当行业,商业交易颇受重视,但任何交易若涉及不公正、欺骗或剥削,均为伊斯兰教律法所严禁,从而形成了伊斯兰准许借贷,但严厉谴责高利盘剥的信用思想。“Riba”禁令是伊斯兰信用体系的中心信条,字面含义是......(论文页数是:6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论文,阿拉伯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