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格夫制度是历史上伊斯兰教国家特有的广泛实行的一种经济制度,其显著特点是把伊斯兰教提倡的宗教慈善事业纳入到传统的经济结构中,并用法学的形式予以规定,因而也是伊斯兰教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拟从卧格夫的渊源、种类、应用与管理、性质及其演变作简要论述。卧格夫的渊源“卧格夫”,在阿拉伯语里意为“保留”、“扣留”和“停顿”,意即“保留”真主在现世所创造一切财产的所有权,或“留出”一部分财产用于宗教慈善事业,或终止个人使用权而用于集体事业。它指“一件既保留其实体又具有用益价值的财物,它的拥有者在转让处分权的同时,约定将其收益用于限定的慈善目的”①。作为伊斯兰教法术语,“卧格夫”具有双重性:专门用于宗教慈善事业的国有土地,或为了资助宗教慈善事业而捐献的基金、房屋或其他实物。这就是说,财产所有者以奉献真主的名义,永久性地冻结了自己对财产实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把使用权和收益权转交给捐赠者指定的宗教慈善机构。这种将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永久性分离并专门用于宗教慈善目的的“义地”、“义产”被统称为卧格夫。伊斯兰教的卧格夫制度源于何时,穆斯林学者多有不同的看法。法理学家论证......(论文页数是:5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专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