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观 ,就是特定时代的人们对这一时代妇女在社会、家庭中地位和影响的认识和看法。妇女从母系社会时代的荣耀走出后 ,就进入男权社会的桎梏 ,直到近代西方女权主义的蓬勃发展 ,妇女为打破男尊女卑的旧格局 ,争取男女平等经历了最漫长的革命。在封建社会 ,统治者为了确保男性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绝对统治地位 ,不仅通过社会伦理 ,而且也通过法学制度维护男权至上、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秩序。同样做为封建法制的伊斯兰教法是否也具有如此之妇女观 ?本文通过伊斯兰教法之渊源--—《古兰经》的相关阐述认识其妇女观的一般特征 ,同时略论其同一般封建法制妇女观的一致性和超越性。伊斯兰教法是一部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的神圣律法 ,此法涉及婚姻、家庭、民法和刑法等内容。在准则上 ,伊斯兰教法的体系和结构皆为“安拉”所“降示” ,所以 ,教法是永无谬误、亘古长存。但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 ,教法家有权解释伊斯兰教法。由此产生“在穆斯林世界 ,法学的解释和应用极不统一 ,不仅各教派对法学的解释大相径庭 ,就是逊尼派内部和各法律派之间 ,乃至同一教法律派不同的法律家之间 ,对法学的解释也不尽相同”①......(论文页数是:2页) ,阿拉伯语论文范文,阿拉伯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