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伊斯兰教派纷争的法学治理[阿拉伯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阿拉伯语论文 责任编辑:艾米尔更新时间: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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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集中产生于清代,这是因为清代伊斯兰教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条件。康熙、乾隆二代是清朝的全盛时期。当时,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农村经济繁荣,人口激增,达到了三亿多。同时海禁开放,中西海陆交通渐通,商业贸易有了很大发展,因此阿拉伯和中亚伊斯兰教中的苏菲派也随着商业贸易的开展传入中国。苏菲派传入中国后,逐渐使中国的伊斯兰教形成了格底目、依黑瓦尼、西道堂三大教派及虎夫耶、哲赫忍耶、嘎德林耶、库布忍耶四大门宦和分属于四大门宦的四十余个小门宦。教派的形成与门宦的分立首先引发的是伊斯兰教内部的教争,其纷争的解决往往诉诸于清政府来进行决断。一、格底目与花寺门宦的教争及其法学处理《甘宁青史略》记载:“乾隆初年河州回民始有前开后开之异。前开者先开斋而后礼拜也,后开者先礼拜而后开斋也。其始不知何时,然教遂至是分为二。”这里的“前开”即指花寺门宦,“后开”就是格底目。前、后开发生纠纷的原因何在?《甘宁青史略》载:“马来迟(花寺门宦创始人)河州前开之回民也,始为冥沙经……,冥沙经一册,既简而省费,又新其耳目,一时翕然从之,前开之教愈盛。然其意,以......(论文页数是: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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