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法,无论是过去或现在,一直对亚非各国国家与法施加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以前是在没有宪法的条件下产生的(主要是在沙特阿拉伯),而现在伊斯兰教的一些制度和规范已陆续获得许多亚非国家宪法的承认。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伊斯兰教的政治影响在亚非各国得到普遍加强,在亚非各国的法学体系中伊斯兰教的地位不断地取得巩固。当然,亚非各国宪法容纳伊斯兰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对发展水平非同步的国家、对选择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国家,其意义也不完全相同。这一点,许多国家宪法,在肯定伊斯兰的地位、确定国家性质及其思想政治基础、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准则方面,最明显的反映了它们对待伊斯兰教所采取的态度。 伊斯兰教在一些亚非国家宣布为国教,这是伊斯兰教对发展中国家宪法的最重要作用。现在全世界共有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其中有30多个国家的宪法,如约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突尼斯、卡塔尔、埃及、巴基斯坦等国,都规定伊斯兰教是它们的国教。也有不少国家的宪法,如巴林君主立宪制酋长国1973年宪法第104条、摩洛哥君主立宪制1972年宪法第101条规定国家性质为伊斯兰国家。然而,宣布伊斯......(论文页数是:4页) ,阿拉伯语论文范文,阿拉伯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