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埃及是一个多神崇拜的国家,几乎都有自己崇拜的神,①而且,“每个神都有一群祭司,而不是一个祭司来奉祀”②,这样,在古代埃及就形成了一个社会群体--祭司。埃及古代文献和一些古典作家的论述也证实,古代埃及确实有这样一个群体。③在法老王朝漫长的岁月中,祭司人数由寡到多、由俗人兼任到逐渐专职化、由封闭孤立到联合统一、由神化王权的工具到与王权相抗衡,逐渐发展成一个有作用的社会势力群体。他们不仅在宗教领域内,而且在世俗社会中都产生了深刻作用。这个群体之所以能在教俗两界起到重大影响,不仅因为其具有通晓神事、为法老加冕的宗教和政治特权,更因为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从《帕勒摩石碑铭文》(Palermo-Stone Inscription)、《哈里斯大纸草》(Harris Papyrus)、《维勒布尔纸草》(Wilbour Papyrus)所反映的情况就可以看出。不仅如此,一些古典作家还指出他们拥有免税的特权。如,希罗多德曾说:“在埃及人当中,除去祭司而外,武士是唯一拥有特权的人们,他们每一个人都被赋予十二阿路拉的不上税的土地。”④言外之意是说祭司也是埃及人中的特权者,也......(论文页数是:4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论文范文,阿拉伯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