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 ,具有生产、消费、生育、满足性需要及抚育、赡养等多种功能 ,关于社会和个人都有非常重大的作用。而就古代妇女来说 ,她们的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家庭之内 ,承担妻子和母亲的职责 ,故古代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她们的社会地位。所以 ,探讨古埃及妇女就不能不审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遗憾的是 ,在埃及学的探讨中不要说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甚至她们自身长期都处于被忽视的境地 ,除了几个著名的女性外 ,其余的我们几乎一无所知 ,于是乎关于妇女 ,特别是广大的普通妇女在埃及文明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影响等问题 ,我们无从下手。正是基于这些原因 ,笔者拟对法老时代埃及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提出一点不成熟的意见 ,以起到抛砖引玉的影响 ,不当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指正 ①。一尽管我们得到的有关法老时代妇女经济地位的资料还很不全面 ,但是它们却提供了一个极其有价值的线索 ,即在法老时代妇女同男子一样可以拥有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 ,而且可以对这些不动产随意处理。萨卡拉 (Saqqara)发现的一篇第三王朝末期撰写的自传体铭文中提到贵族梅腾 (M......(论文页数是:10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论文题目,阿拉伯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