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统与承嗣:中国商代和埃及第十八王朝王位继承制比较探索[阿拉伯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阿拉伯语论文 责任编辑:艾米尔更新时间: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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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位特征 研讨商代的王位继承制度,首先离不开对相关世系的把握。关于商代诸王世系,近人根据《史记·殷本纪》以及殷墟所出土的甲骨卜辞的探讨而将其基本明确化。如下所示: 即从商代建政起算经历十七世三十王,其中尽管也出现了若干兄终弟及的历史现象,但是究整个商朝而言,王位传递仍然呈现出在同一个家族中依照祖父--—父亲--—儿子的顺序进行依次传递特征而表现出了极强的父子相继的色彩。此外,根据司马迁《史记·殷本纪》的相关记载,早商先公历经契--—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王亥--—上甲--—报乙--—报丙--—报丁--—示壬--—示癸等均为父子相继而总计十三世首领。从而反映了商人早在其始祖契时期就已经开始实施父子相继而非兄终弟及的传位准则。 埃及第十八王朝王位大抵也是在父子之间进行传递。该王朝的建立者阿赫摩斯一世(AhmoseⅠ)为埃及第十七王朝(the Seventeenth Dynasty of Egypt)君主塞肯内拉(Sekenenre)之嫡子[1]。阿赫摩斯一世的继任者也是其嫡子阿蒙霍特普一世(AmenhotepⅠ)[2];接任......(论文页数是: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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