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桑班纳的思想和实践看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世俗主义[阿拉伯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阿拉伯语论文 责任编辑:艾米尔更新时间: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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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哈桑·班纳在埃及创立了当代最大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组织――穆斯林兄弟会。1948年兄弟会被解散时在全国各地设有2000个分部和50万成员。后几经沉浮和兴衰,如今又活跃在埃及政治舞台上,成为最大的反对派。在班纳思想的直接作用下,以穆斯林兄弟会命名的组织相继在叙利亚、黎巴嫩、约旦、巴勒斯坦、苏丹、利比亚等邻国出现。

本文试图以班纳时期埃及穆斯林兄弟会(1928-1948年)的思想实践,对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世俗主义的关系作粗浅的略论,以抛砖引玉,求教于专家和学者。

 

(一)

 

19世纪上半期起,埃及一些归国留学生以及毕业于本国世俗学校和教会学校的学生,受西方文明的熏陶,在日本明治维新特别是土耳其凯末尔革命的鼓舞下,认定只有效法西方,走世俗化道路,东方社会方可复兴。他们主张摈弃长期流行于埃及社会的旨在建立伊斯兰联盟的泛伊斯兰主义思想,回复到以法老文化为基础的已经被遗忘的埃及民族属性中去。他们要求建立一个西方式的政教分离的民族国家,实行代议制的民主政体,对1924年凯末尔决定废除哈里发制大加赞赏,认为《古兰经》和圣训从未确认哈里发制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他们中的一些人倾心崇拜西方,鼓吹全盘西化,以推动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提倡男女平等,妇女解放,揭去面纱,上学念书,阿拉伯语毕业论文,参加工作,参与政治。有的进而对伊斯兰教产生疑窦,宣称《古兰经》不是天启,而是人为作品,否认圣训的可靠性,确信伊斯兰教法源于罗马法。

这些世俗思想犹如汹涌澎湃的波涛,势不可挡,到20世纪20年代已执埃及政治舞台之牛耳。但埃及是一个伊斯兰教意识形态根深蒂固的国家。世俗思潮的流传,一方面削弱了神学宗教在尘世的作用,同时对神学宗教带来巨大冲击,引起它内在的相应变革或激烈对抗。班纳(1906-1949年)出身于农村一个虔诚的宗教学者和清真寺阿訇的家庭中,对世俗思想的蔓延忧心忡忡,寝不安席。他创立的穆斯林兄弟会是对世俗思潮做出的逆反性的回应。

兄弟会成立之初,班纳缺乏系统的思想,他的思想随着兄弟会的发展和1939年起参政而渐渐成熟和条理化。由于班纳倾向于个人专断,兄弟会的重大决策都由他一人定夺,因此,他的思想也就代表了兄弟会的思想。班纳针对盛行的世俗思潮提出如下思想:

1.凸现伊斯兰教的包容性,反对西方文化和世俗教育特别是妇女解放。班纳重申伊斯兰教是人类全部生活的终极之道,能有序地组织现世和来世的一切事务。其教义没有历史局限性,适用于全人类各个时间和地点,比古往今来人类所知的各种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有益。因为伊斯兰教是“国家和祖国,政府和民族;是创造和力量,仁慈和公正;是文化和法学,科学和天命;是物质和财富,赢利和富裕;是圣战和宣教,军队和思想;也是忠诚的信仰和正确的崇拜。”[2]但其实质是“圣战和行动,是宗教和国家。”[3]班纳强调伊斯兰教的许多教义经历代统治者和教法律家之手被弄得面目全非,因此必须回到经、训所凝聚的原旨教义中去。

他对西方精神文化几乎一概排斥,断定它与伊斯兰教格格不入。因为西方财经制度的基础是高利贷,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拥有绝对的立法权和个人不受宗教束缚的自由准则,社会制度的基础是世俗思想。他对现代世俗教育深恶痛绝,斥责它使学生“深受西方邪恶思想的毒害,头脑中充满了叛教学说,年轻时就养成模仿和虚无主义的恶习。”[4]最令兄弟会反感的是妇女解放,它大声疾呼妇女的天职是生儿育女和操持家务,不宜外出工作,更不用说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埃及妇女一旦像欧洲妇女那样,便回到了蒙昧时代。兄弟会强烈要求重新审定女子教学大纲,严格实行男女分校(包括大学),电车企业要专设女子车箱。

2.建立名副其实的伊斯兰国家。这个国家至少要有两个特点:其一,必须实行政教合一,而不是政教分离,因为先知穆罕默德和四大正统哈里发均集教权、政权于一身。为此,班纳竭力鼓吹恢复哈里发制,认为哈里发既是伊斯兰统一的象征和伊斯兰诸民族联系的纽带,又是实施伊斯兰教法的自然架构,通过它可实现全面的社会和经济改革。其二,必须摈弃成文法,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在班纳看来,成文法是人为的,触犯了天条,对《古兰经》明文禁止的私通、放高利贷、饮酒和赌博漠然视之,不加惩戒,而伊斯兰教法是真主意志的具体体现,它为人类在阴阳两世确立了最美好、合理、公正的生活秩序,且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使人们不敢冒然违抗天命,破坏教规。兄弟会要求不论在涉及民事、刑事、商务或国际关系方面都实行万能的伊斯兰教法。班纳对伊斯兰初期的舒拉制(即协商制)推崇备至,提出协商会议由宗教人士和公共事务专家以及善长领导的家族族长、部落首领、团体负责人组成,只有这三部分人当选,选举方可接受。[5]而对西方议会制极端仇视,认为它违背天命,触犯教律,使人类享有立法的绝对权利和拥有不受宗教束缚的绝对自由。

3.崇尚暴力,鼓吹圣战。班纳笃信世上从来没有一种制度像伊斯兰教那样注重圣战。先辈们出于对安拉的崇高信仰,甘愿献出自己的热血、灵魂和金钱,为主道而死。伊斯兰教正是仰仗这些先辈们发起的圣战,才得以发扬光大。班纳还引经据典,对圣战的重要性加以论证,称《古兰经》曰:“你们应当为他们而准备你们所能准备的武力和战马,你们借此威胁真主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6]穆罕默德也告诫信徒:“谁死了,没有参加过征战,也没有想过要参加征战,谁就像伪士那样死去。”[7]根据这一解释,兄弟会提出圣战是最神圣的事业,是每个穆斯林必须遵循的基本宗教功课之一。他们应时刻准备着,即使不要求他们实际参战,但在心理上要做好准备,要有参战的强烈愿望和为圣战献身的精神。那些缺乏圣战行动和意识的人,那些活着仅仅为了追求现世生活享乐的人,他们不是忠实的信士,而是口是心非的伪士。班纳号召向伊斯兰的敌人“卡菲尔”(意即异教徒或不信教者)宣战。所谓“卡菲尔”,不仅指胆敢染指伊斯兰领土的所有外来入侵者,还包括伊斯兰国土内一切背离伊斯兰教的不义者。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兄弟会将《古兰经》置于两把宝剑之中,上写“时刻准备着”的图案作为自己的标志。

4.抨击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号召伊斯兰民族和伊斯兰祖国大团结。民族主义以民族为基础,通常表达个人对本民族怀有高度忠诚的心理状态,但在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关于民族的看法和处理民族问题的纲领和准则。爱国主义是以地域为基础的,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兄弟会从伊斯兰教的观点出发,断言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同属一个民族,即伊斯兰民族;他们拥有一个祖国,其幅员辽阔,包括世上穆斯林居住的每一寸土地。兄弟会由之鄙薄以血统、种族、地域为基础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指责它们破坏和肢解了统一的伊斯兰民族和伊斯兰祖国,把它分裂成许多弱小的民族和国家,使伊斯兰的敌人得以轻而易举地加以控制,并最终导致穆斯林成为一盘散沙,丧失了延续13个世纪之久的哈里发。兄弟会的喉舌《警世报》载文说,凯末尔的最可恶之处是以民族主义取代了伊斯兰。在班纳看来,民族主义不啻是一个危险的准则,只会产生邪恶、罪过、战争、纷争、争斗和倾轧。而伊斯兰祖国则高于地域爱国主义和血统爱国主义范畴的东西,它已上升为具有崇高准则和纯正、正确信仰的爱国主义。[8]

 

(二)

 

上述思想不是班纳的创新,而是昔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类似近代原教旨主义运动创始人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瓦哈布(1703-1791年)、穆罕默德·伊本·阿里·赛努西(1787-1859年)和穆罕默德·艾哈迈德·马赫迪(1844-1885年)的主张。而这些主张又大多渊源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鼻祖伊本·罕百勒(780-855年)和伊本·泰米叶(1263-1328年)。他们都坚信伊斯兰教的完美无缺;要求回到经、训中去,建立一个实施伊斯兰教法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强调圣战的重要性;效仿卓越的先辈,扬弃苏非派中的异端邪说。

对班纳作用最大的莫过于伊斯兰现代主义的保守派代表拉西德·里达(1865-1935)及其创办的《灯塔》学派。他俩基本上生活在同一年代,里达宣扬的伊斯兰联盟、抵御外来新的思潮、除回到伊斯兰原旨教义之外别无他途的主张直接感染了班纳。同时,班纳还受益于瓦哈比运动的实践,瓦哈比教徒为传播教义而献身的精神极大地鼓舞着他。

班纳不仅对阿富汗尼和穆罕默德·阿卜杜开创的伊斯兰现代主义革新运动惴惴不安,而且对里达也有看法,认为他们都“缺乏全面的伊斯兰观点。”[9]班纳的特点是注重实践和行动,使个人思想变成有组织的政治运动,使个人行动直接转化为民众运动。这充分体现在兄弟会的宗旨和结构上。班纳根据自己对伊斯兰的理解,对兄弟会作了全面的阐释,把它称之为“复古主义宣教,逊尼道路,苏非主义事实,政治组织,体育团体,科学文化协会,经济企业和社会思想。”[10]前三点表明兄弟会的指导思想,即主张复经、训和卓越先辈之古,走先知穆罕默德和四大正统哈里发之路,遵循苏非派倡导的严守教规,弃恶扬善的规定。后五点展示出兄弟会活动领域之广,涉及现世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班纳参照现代世俗国家的主要职能提出来的。

兄弟会根据这一思想,确定了总部和各分部的结构,它基本上由一座清真寺、一个俱乐部和一所学校组成。如有条件,再附设一个手工作坊。清真寺不仅用于祈祷和宣教,而且是动员民众和策划行动的场合。俱乐部的主要功能是为圣战进行体能训练,并建立各种准军事组织。学校用来培养新一代信徒。手工作坊是为了生产自救和克服经费之不足。后来,兄弟会还开设了约20所诊所、小医院和药房,开办了7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创办了几家报刊杂志。

班纳企图把兄弟会建成微型的“乌玛”[11],并在这个乌玛中将他的伊斯兰国家的理想付诸实践。他首创的这种特殊的政治、宗教、社会组织形式后来成为伊斯兰世界相继出现的众多的穆斯林兄弟会的样版。

伊斯兰教是一个涉两世的宗教,它积极入世,参预政治和社会生活,在它的原旨教义中还包含着许多世俗因素,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加以调节和扩充。班纳纵然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属保守的复古派,然而他的上述主张和伊斯兰原旨教义一样,也不可避免地含有许多世俗成份。由于班纳所处的时代不同,加之他是一个布道士,而不是一个思想家和教法律家,因而较之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思想家和教法律家较为容易地从实用主义的立场出发,从各种世俗思想包括他所厌恶和憎恨的伊斯兰现代主义乃至西方世俗思潮中采撷有益的成份,并引经据典,通过“创制”[12]和独立判断,加以伊斯兰化,以回答时代提出的新问题,增强兄弟会的感召力,尽管他主观上予以否认。因此,班纳的思想包含了一些不同于先前原教旨主义的新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1.调和玄学和科学,积极吸取西方的物质文明。班纳不同于早期的瓦哈比主义,没有排拒一切西方文明,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坚决否认一切科学的真理性是不得人心的。他在反对西方精神文化的同时,积极主张采纳促使西方社会发展的物质文明。但宗教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对科学的支持仍是有条件的,即科学探讨不得触犯宗教的根本信仰。于是,班纳在哲学上步伊斯兰现代主义后尘,试图用理性来弥合宗教信仰,调和宗教和科学的矛盾。他提出正确的伊斯兰应该将信仰玄学和应用理智结合起来,穆斯林要“同时具备玄学理性和科学理性的思维方式。”[13]因为人们生活在现世和来世,无法解释许多宇宙现象,不得不承认安拉的伟大;同时人们必须充份利用理智来开发大自然的宝藏。

班纳承认西方在许多方面已取得很大成就,值得借鉴,这主要指物质文明,例如运用科学、宣传手段、医疗设施、发展轻、重工业、农业和畜牧业等等,但也包括一些组织和管理制度,如管理技术、城市规划、服务网络和社会保险等。为此,兄弟会虽攻击世俗教育制度,但没有像苏丹的马赫迪那样,要求关闭世俗学校,恢复传统的宗教教育。相反地,它鼓励学习科技,不反对学习外语,还在自己创办的学校里试验英国扫盲法,仅呼吁政府禁止教会学校,限制外语特别是英语教学,在各个教育阶段开设作为主课的宗教课程,授予爱资哈尔大学以监督全国教学的权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埃及阶级矛盾加深,社会问题成堆。班纳未能通过经、训提出自己的社会纲领。一些兄弟会成员便从包括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思想的各种社会思潮中撷取所需的成份,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兄弟会。1946年兄弟会的喉舌《穆斯林兄弟会报》抛出了一种被称之为“伊斯兰民主主义”的折衷理论(1951年改称“伊斯兰社会主义论”),主张在扬弃资本主义的绝对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的基础上,改造而不是改变现行社会制度的架构,使之成为个人社会主义制。即个人为生存而奋斗,有权占有通过劳动和奋斗获得的财富;制定新的法学和法规,使国家建立在健全民主的基础之上。兄弟会认为,这种制度既可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又可限制资本主义的暴虐,实现社会公正。二战结束前后个别议员提议制定土改法。兄弟会以土改法违反伊斯兰教遗产法为名,反对土改,但主张限制土地占有额(数额未定),将超额部分以合理价格和分期付款的方式售给贫农和赤贫。关于资本家,班纳建议按天课的规定,根据他们拥有本金的多少而不是所获利润的大小,征课税收,同时严禁高利贷,以保障私人和公众的利益。至于失业问题,兄弟会提出了一些方案,如成立股份企业,集资办厂,工人参股,即克扣工人工资,用于认购股份。兄弟会在自己的企业中进行了试验,规定一半红利分给股东,另一半作为兄弟会的开支。此外,兄弟会还提议将二战期间流入城镇打工的农民遣送回乡,以减少日益增多的失业大军。

2.忠于国王,拥护宪制,力图修宪,拒绝成文法,反对多党制。班纳是一个布道士,也是一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他竭力鼓吹恢复哈里发制,再三声明兄弟会“将哈里发思想和恢复哈里发的行动放在他们计划之首位”[14]并不断向梦想成为全世界穆斯林的哈里发的埃及国王法鲁克表忠心。但班纳深知“战争即是欺骗”的道理,懂得从自身的实力出发,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策略。由于埃及自1866年起已建立了形式上的议会机构,阿拉伯语毕业论文1923年宪法又规定实行西方式的世俗君主立宪制,班纳没有将这一外来制度拒之门外,而是变换手法,夸赞“宪政是世上最接近伊斯兰的制度”,[15]“伊斯兰早已为当代宪法的基本要素――协商、互进忠言、言论自由、取权于民、统治者的职责――奠定了基础。”[16]

与此同时,兄弟会对埃及现行宪法和成文法大加鞭挞,把宪法讽喻为“一件进口衣服”,对三权分立、两院制、选举法、不受束缚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提出异议,要求彻底修宪;对成文法不屑一顾,主张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特别是固定刑法。当兄弟会感到由此可能受到法院的指控时便改变调门,说什么“宪法的精神和宗旨与《古兰经》不矛盾”,成文法也是如此,除一些条文外,与伊斯兰教法的法规相一致。[17]兄弟会要求解散一切世俗政党,由一个以伊斯兰改革纲领为基础的、参加者具有经、训政治思想的政党取而代之。这个党实指兄弟会。

班纳自任兄弟会的总训导师后,在内部实行个人专断。在讨论总训导师和相当于舒拉会议的最高领导机构――训导局的关系时,他改变初衷,说“舒拉制不是必须遵循的,总训导师可以采纳训导局的意见,也可以违反它的意见。”[18]班纳要求兄弟会全体成员绝对服从领袖,对不同意见者用肉体折磨方式加以排斥。这种绝对服从思想除来自伊斯兰教的“拜阿”(意即拥戴)意识外,据接近兄弟会的作者伊斯哈格·侯赛尼略论,还和30-40年代流行的宣扬独裁专制的法西斯思潮不无关系,“从中吸取了秩序和服从,或者说,确已吸取了类似独裁的东西。”[19]班纳对大独裁者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十分仰慕,吹捧他们为“现代复兴的首领”,并鼓吹民族的兴衰取决于一个富有正确男子汉气概的人。

纵观班纳的言行,如若兄弟会当政,无疑会取消多党制,修改与经、训和固定刑法不符的宪法条款和成文法,实施伊斯兰教法,在政教合一的名义下建立兄弟会的一党专政,党权、政权、军权和教权则操在总训导师一人手中。但出于种种考虑,会放慢恢复哈里发制的速度,有可能继续保留宪政和代议制,因为班纳意识到在伊斯兰各国要遴选一位哈里发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伊斯兰各国人民首先应进行全面的文化、社会和经济合作,再建立伊斯兰诸民族联盟,直至推选一位伊玛目担任哈里发。

3.立足于圣战,但不排除参加议会竞选,不拒绝和昔日的敌人结盟。由于班纳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受伊斯兰原旨教义的支配,因而他观察和处理问题往往从宗教观点出发。他的伊斯兰政治观促使兄弟会能顺应历史发展的道路,较积极地投入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的斗争。然而,这种政治观又驱使兄弟会在国内斗争中迷失方向,敌我不分。观察兄弟会1936-1948年的行踪,不难发现:它总的说来是同封建势力的代表、自诩为伊斯兰的卫士国王结盟,而与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主张在埃及民族主义的旗帜下建立一个世俗国家的华夫脱党为敌。为了打击这些内外敌人,兄弟会自成立之日起就立足于发动圣战,坚信“暴力是实现真理最可靠的途径”,遂相继建立了公开的准军事组织远足队、童子军和分遣队。二战结束时分遣队的人数达4.8万人。1942年末、1943年初还成立了向班纳直接负责的“秘密系统”,1948年成员有1000人。班纳信奉暴力,固然受伊斯兰史上出现的以暗杀著称的阿萨辛派[20]等秘密极端组织的作用,但这毕竟距班纳生活的年代太远,而法西斯军事体制近在眼前,颇受他的青睐。他尽力效仿,企图统一兄弟会的服饰,指令童子军穿黄上衣,还借助一些德国军官组建秘密系统。

同时,班纳和兄弟会不放弃任何机会,参加议会竞选,声称议会不是政治鼓动家的私产,而是民族论坛,能听到各种有益的思想,发布表达人民意愿的正确指示,企图通过竞选,进入议会,利用这一讲坛,扩大作用,即使无法在议会占据多数,也可为将来夺权作舆论和思想准备。为此,1942年和1944年班纳等人两次参加竞选。兄弟会通常与手握大权的宫廷和执政党结盟,以便在它们的庇护下求得生存和发展。1942年班纳一反常态,同昔日的政敌华夫脱党做了一笔交易便是一例。他同意退出竞选,支持华夫脱党政府,作为回报,政府下令恢复兄弟会的出版和集会自由。更有甚者,1946年班纳在答美国记者对于如何应付苏联可能在中东地区策划的布尔什维克革命的提问时,毫不迟疑地说道,中东地区独立后必须和西方国家结盟,并根据盟约,组建地区军队,创办军事工业,以使本地区能抵御诸如此类的革命,西方甚至也可以干涉,共同制止革命。[21]在他看来,共产主义比资本主义危险,因为前者是无神论,后者是一神论。

4.反对埃及民族主义,支持阿拉伯民族主义,倡导伊斯兰民族主义19世纪下半期阿拉伯穆斯林思想家已将泛伊斯兰主义和泛阿拉伯主义结合起来,创造出在维护奥斯曼帝国为象征的伊斯兰统一的前提下,争取扩大阿拉伯民族权利的“伊斯兰民族主义”思想。班纳沿用了这个名词,但变换其内涵,宣称伊斯兰民族主义的基础是宗教信仰,而不是血统、种族和地域。他进一步解释道:“一个人,倘若右手拿了《古兰经》,左手拿了纯正的圣训,眼中有先辈的历程,我定会发现伊斯兰环绕着信仰和准则,有广泛的民族主义、统一和联盟。”[22]在民族主义思潮蔚然成风的年代,班纳希冀借助于“伊斯兰民族主义”来增强穆斯林的团结,抵御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泛滥。这个口号的实质是伊斯兰联盟的翻版。

他对以法老文化为基础的、强调埃及属性的、主张废弃伊斯兰联盟、争取埃及完全独立的埃及民族主义思潮切齿痛恨。他不反对把法老时代的埃及当作历史,但坚决反对将它作为埃及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基础,反对将它视为埃及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武器。由于爱国主义已深入人心,兄弟会怕触犯众怒,便提出“双祖国论”,即穆斯林要忠于两个祖国,一个是肉体上的祖国,另一个是精神上的祖国。[23]

20世纪初阿拉伯民族主义已风靡一时,它最初由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基督徒和穆斯林思想家共同倡导,强调阿拉伯人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历史和命运。班纳从实用主义的立场出发,把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基础改为共同的语言、宗教、习俗和文化,从而将基督徒排除在外,并声言“泛阿拉伯主义和阿拉伯联盟在我们的宣教中举足轻重,占有突出地位”,[24]故而对阿拉伯民族主义,对包括尼罗河流域统一在内的任何形式的阿拉伯统一,持欢迎态度。但在班纳心中,泛阿拉伯主义是实现伊斯兰统一的一种手段,最终目标依然是通过伊斯兰民族主义实现伊斯兰普世主义。

 

(三)

 

从班纳的思想和实践中,人们可以就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和世俗主义的关系得出以下结论:

世俗主义是一种与神权统治相对立的政治学说。从西方社会的发展来看,世俗主义提倡科学和理性,主张宗教与政治分离、宗教与法学分离、宗教与民众教育分离,号召人们放弃超凡脱俗思想,回到世俗的以人为本的现实世界中去。它不反对宗教信仰,但竭力使宗教成为个人信仰和个人私事。但东方社会的世俗化进程远比西方社会缓慢和复杂。我们不妨把以三个分离为主要内容的世俗主义称为狭义的世俗主义,而将以狭义的世俗主义为其基本内容,同时涵盖包括世俗政权、政党、制度、思想、文化等等在内的世俗主义叫着广义的世俗主义。

就狭义的世俗主义而言,班纳时期的穆斯林兄弟会和以往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一样,反对政教分离,坚持恢复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制;反对成文法,坚决要求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特别是固定刑法;在教育方面,不像近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那样,完全反对世俗教育,但主张在各个教育阶段开设作为主课的宗教课程,授予爱资哈尔大学以监督全国教育的权力。从这些方面特别是前两个方面来说,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和世俗主义是势不两立,互不相容的。兄弟会所以和华夫脱党长期对峙,是因为它们在立国的大政方针上存在着根本分歧的缘故。

以广义的世俗主义而言,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世俗主义的关系错综复杂,表现如下:

1.从表面看,宗教具有超世俗的内容和形式。实际上,正如恩格斯所精辟略论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25]简言之,宗教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因此,一切宗教不可避免地含有程度不同的世俗内容,入两世的伊斯兰教更是如此。《古兰经》中既有安拉、先知、世界末日、末日审判、天堂、火狱、祈祷、斋戒、朝觐等教义内容和礼仪规定,又有大量涉及现世世俗生活的经文,包括天课、圣战、战利品分配等财政和军事义务,对于饮酒、赌博、食物的禁令,有及有关杀人、偷盗、报复、结婚、离婚、遗产继承、私通、释奴、高利贷等民事和刑事的处置。圣训中世俗内容更加广泛。

由于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相应地发生变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也不例外,它因时代的不同及其代表人物所处地位和环境的不同,其内涵不尽相同。总的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所含的世俗内容渐渐增多;处于公开和合法地位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组织及其代表人物的理论思想较之处于非法和秘密状态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组织及其代表人物的理论思想要温和些,所含的世俗内容要多一些。人们不难发现班纳的思想与瓦哈比主义和马赫迪主义等近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相比要开明些,世俗成份要多一些,同时又不如赛义德·库特卜(1906-1966年)和阿布·阿拉·毛杜迪(1903-1979年)等现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那样保守和极端。此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理论思想和社会实践之间存在着明显异同。班纳尽管强调要严守经、训,回到初期的伊斯良,但实践证明,这不过是托古改制而已,并非想真的要复辟伊斯兰初创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他在近10年的政治斗争中,往往偏离自己原有的主张,提出一些新的想法,以适应政治斗争和社会斗争的需要。

2.历史上大多数伊斯兰运动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兄弟会的崛起则主要是对流行于埃及的世俗思潮的一种逆反性的反应,是对埃及社会世俗化和伊斯兰现代主义的抵抗,也是为其信奉的伊斯兰原旨教义在现代社会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诚然,兄弟会以世俗思潮为敌,提倡复兴伊斯兰教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支配和主导地位,使之成为指导埃及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但由于它是一个政治、宗教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治,干预社会生活,因此往往不知不觉地淡化、搁置乃至舍弃一些原旨教义,容忍、迎合乃至采纳一些世俗概念、主张和思想,并加以伊斯兰化,即使这些概念、主张和思想源于它所憎恶和抗击的东西方世俗文明或伊斯兰现代主义,目的在于回答政治斗争和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增加自身的吸引力,尽管它在主观上否认这一点。

可见,班纳和兄弟会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世俗主义之间关系呈既对立又包容,既排斥又渗透状态。但以对立和排斥为主,包容和渗透为辅,它们在涉及政治与宗教、法学与宗教、以民众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官方意识形态与宗教等立国的大政方针上的对立是绝对的,不可调和的,在有关政治体制形式、经济制度、社会生活方式方面的对立则是相对的,可以相互包容和接纳的。

此外,班纳和兄弟会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伊斯兰现代主义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复杂,它们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相同之处有二,一是二者都把伊斯兰社会的衰败归咎于偏离了伊斯兰教,主张对以正统乌里玛(意即宗教学者)为代表的传统主义进行批判,反对盲从中世纪教法律家的权威和因袭先辈的传统,宣扬重开创制大门和独立判断,回到经、训中去,恢复被扭曲的伊斯兰教的真谛。二是调和宗教和理性、玄学和科学的关系,相信伊斯兰教与科学和理性相吻合,因此不反对吸取西方的物质文明,对西方的某些制度和组织表示欣赏,同意在传统宗教教育的基础上增设理科和外语,但反对全盘西化,反对西方的价值观、习俗和生活方式。不同之点是二者在探求改革的出发点和目的方面有着根本区别。伊斯兰现代主义强调创制是革新的重要手段,能恢复陷于僵化的伊斯兰教法的活力,每个穆斯林都有权利和义务对经、训作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的解释。班纳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鼓吹独立判断,目的不在于革新伊斯兰教,而是旨在思想上的“正本清源”和宗教上的“返祖归根”,企图效法穆罕默德和四大正统哈里发的政治实践,恢复班纳所理解的伊斯兰原旨教义。其二,伊斯兰现代主义在揭示欧洲进步的奥秘隐藏在先进的科学探讨和教育制度的同时,指出伊斯兰教是西方文明的源泉;欧洲人在科学、产品和道德方面所取得的进步是他们自十字军东侵以来向穆斯林学习的结果,从而使穆斯林能理直气壮地正视西方文明,积极主动地从中吸取有益的成份。班纳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却不然,它着重强调伊斯兰教的包容性,称颂它是古往今来人类已知的最完善的意识形态,因此尽管它提倡穆斯林应同时具备“玄学理性和科学理性的思维方式”,撷取西方的物质文明,但与伊斯兰现代主义相比,显得颇为消极和被动。

上述结论虽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更适用于班纳时期的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因为不同时期、不同处境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组织,由于理论和实践的歧异,对世俗主义的态度必然不尽相同。

 

注释

[1]优素福·盖尔达维:《伊斯兰教与世俗主义的对峙》,开罗1987年版,第49111页。

[2]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开罗1991年版,第356页。

[3][9]里法阿·赛义德:《埃及:探求所谓政治伊斯兰运动的区别》,载埃及《意识形态问题》杂志,1993年第3-4期,第161页。

[4]哈桑·班纳:《布道和布道士的日记》,开罗1990年版,第172页。

[5]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328页。

[6]《古兰经》(86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7]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361页。

[8]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52页。

[10]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122-123页。

[11]意即穆斯林社团和共同体。

[12]阿拉伯语“伊智提哈德”的意译,原意为“努力”,引伸为“创制”或“演绎”。特指教法权威根据经、训的精神,通过推理、比较、判断等措施,对新的情况和新的事物推演出与教法宗旨并行不悖的法学结论。

[13]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228页。

[14]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138页。

[15]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144页。

[16]札克里亚·苏莱曼·白尤米:《1928-1948年埃及政治生活中的穆斯林兄弟会和伊斯兰团体》,开罗1979年版,第216页。

[17]里法阿·赛义德:《穆斯林兄弟会的创始人哈桑·班纳》,开罗1984年版,第138139页。

[18]里法阿·赛义德:《穆斯林兄弟会的创始人哈桑·班纳》,第77页。

[19]伊斯哈格·摩萨·侯赛尼:《穆斯林兄弟会--近现代最大的伊斯兰运动》,贝鲁特1955年版,第168页。

[20]什叶派伊斯玛仪支派之一,11世纪建于波斯和叙利亚地区,创始人为突厥族波斯人哈桑·伊本·萨巴赫,他笃信内教派教义,建立严密的军事组织,训练敢死队,对其政敌和反对派进行暗杀活动。

[21]札克里亚·苏莱曼·白尤米:《1928-1948年埃及政治生活中的穆斯林兄弟会和伊斯兰团体》,第188页。

[22]札克里亚·苏莱曼·白尤米:《1928-1948年埃及政治生活中的穆斯林兄弟会和伊斯兰团体》,第175页。

[23]札克里亚·苏莱曼·白尤米:《1928-1948年埃及政治生活中的穆斯林兄弟会和伊斯兰团体》,第177页。

[24]哈桑·班纳:《哈桑·班纳文集》,第230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667页。

 

(作者杨灏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探讨所探讨员)

 

 

责任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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