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流转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有时很难分清,略论了不同情况下对两种税征税范圈的界定。 关键词:增值税;营业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是我国的三大流转税,而增值税和营业税在我国的流转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两种税,尤其在征税范围上有着重要的联系,是属于并行税种。虽然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是很难分清的。纳税人可以同时从事多项应税活动。如某建筑装饰材料商店一方面批发、零售货物,法语论文范文,另一方面有对外承揽安装、装饰业务。商场对外销售商品又负责运输等。正确处理不同经营活动的税收问题是维护税法严肃性的需要,也是保护纳税人合法利益的客观要求。 1 基本规定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 交通 运输业、建筑业、 金融 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 体育 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 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范围的界定 混合销售是指在某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其特点包括;①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②二者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 公司 (包括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公司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例如某商场销售木地板,每平方米售价100元。如客户需要安装时,每平方米加收20元的安装费。如果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木地板并负责安装,则该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又涉及到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屑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商场的主营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因此其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例如某装修企业在给客户粉刷墙壁是“包工包料”。其中既涉及到营业税(装饰服务),又涉及到增值税(涂料销售)。但由于装饰企业的主蕾业务应缴纳营业税,因此其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例如某运输企业2005年2月取得客运收入100万元,此外,该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关于100万元的客运收人,应当征收营业税,关于运输单位发生的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收入20万元,应当征收增值税。 3 兼营行为征税范围的界定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从事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指加工及修理修配)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其特点包括;①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②二者的价款也不一定从同一购买方取得。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营业税应税劳务销售额,对增值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例如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务,又开设小卖部销售烟酒,其中提供客房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销售烟酒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就要求酒店分别核算烟酒的销售额和客房的营业额,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4 某些特殊行为征税范围的界定 4.1 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公司附设的工程、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它构件和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和本公司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公司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4.2 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征税:邮政部门(含集邮企业)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它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集邮商品的范围包括。邮票、小型张、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邮折、集邮簿、邮盘、邮票目录、护邮袋、贴片及其他集邮商品。 (2)报刊发行: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法语论文范文,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动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