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法与文化语法是语言的结构方式和组织规则。“从现在比较开放的视角来看,语法规则包括词语、句子和篇章的构成、理解和表达的法则。语法规则是人类长期抽象思维的成果和社团约定。作为抽象思维的成果,它具有极大的人类共性;作为社团约定,它具有民族区域和团体的个性。”[1]271语法的本体是语言,语法总是产生于语言之后的,有些语法在其语言存在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后才产生。语法规则是语言社团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后,才由语言学家归纳并提升为语法规则和理论的。它们不仅反映着语言社团的文化规约,也折射出语言学家的思维方式。语法之所以成为语言的规则,是因其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能指导、规约并作用民众学习、使用语言。阿拉伯著名语法律家伊本·杰尼指出:“语法是可以创制的,语法源于对语言的考证探讨,考证探讨者有权说出自认为正确的意见,阿拉伯语语言是不变的,所变化的是语言探讨者从中归纳出的抽象的结论。”[2]51正因为此,语法与文化互为镜像,我们可以从语法中追寻文化的印记,窥探思维方式的奥秘。语法的个性即民族特性决定了其因语言的不同而不同。“语法是语言的组织规律,是本民族......(论文页数是:9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论文,阿拉伯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