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的渊源 ,其原意为法的“源泉”、“来源”和“源头”。作为法律专门术语 ,“法的渊源”在现代法律探讨 ,特别是立法律探讨中更多是指法的效力来源 ,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学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伊斯兰法渊源是指伊斯兰法律家在法学创制活动中应该遵循的立法根据 ,它是法学律例(即枝节律例 )得以确定和生效的规范性法学依据。它在法理学中分为“一致公认的立法渊源”和“辅助立法渊源”。一致公认的立法渊源是指伊斯兰法律家 ,特别是四大法律家在法学创制的实践中 ,取证依据时一致同意 ,无任何意见分歧的渊源。依次是《古兰经》、圣训、“公议”和“类比”4种。《古兰经》。它是伊斯兰的基础和最基本的经典 ,是整个穆斯林生活环绕转动的枢轴 ,是伊斯兰国家信仰观念、哲学思想、伦理道德、政治、经济、法学创制和司法实践的权威原则和第一源泉 ,是对伊斯兰社会与个人行为的法学性规范。传统上穆斯林学者将《古兰经》的内容划为 3部分 :一是教义方面的 ,如信安拉、信天经、信先知等 ;二是伦理方面的 ,如诚实、信誉 ;三是行为即法学方面的 ,它包括调整人与安拉间关系的宗教规范 (即宗教礼仪 )和调整......(论文页数是:5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论文题目,阿拉伯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