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埃及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借助于农业文明时期其特殊的地形,埃及得到了长期的独立和自足,并在这个自给自足的阶段形成了世界上最早的法系,但公元前8世纪,此法系就开始崩溃。其趋向崩溃的作用因素首先是城市战争,接着是亚述、波斯、希腊入侵者的占领,罗马人恺撒的最后一击结束了其政治独立,使它成为罗马的一个省,罗马法学遂或多或少取代了其制度[1],最终罗马法系取代了埃及法系。640年阿拉伯人入侵,埃及开始先后沦为倭马亚和阿拔斯王朝的一个省;阿拉伯人后来虽经多次更朝换代,埃及的被统治地位却一直如旧,且接受了伊斯兰教,适用伊斯兰法。1517年土耳其人入侵,埃及又沦为奥斯曼帝国的行省,伊斯兰法就一直适用到了甚至19世纪后半叶。1798年拿破仑一世入侵使埃及翻开了它近代史的一页,随着西方列强逐步控制埃及的政治和财政大权,外国侨民在埃及享有的法外治权不断扩大,使它的统一法治不再可能。然而,在阿拉伯人统治时期,信奉基督教或其他宗教的侨民并没有任何特权;在奥斯曼帝国初期,素丹为促进对外贸易,才赋予他们某些特权,在法学上他们也受到一定保护。至穆罕默德.阿里(1769-1849)统治时期(......(论文页数是:6页) ,阿拉伯语论文题目,阿拉伯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