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法的核心内容为家庭法、继承法和瓦各夫法。其中继承法和相关的派生法--—瓦各夫法的最高法学目的是为了调动个人、家庭和社会之间协调与发展的和谐性与主动性。因此 ,“迄今为止 ,还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起而仿效 (西方继承法--—作者注 )这种极端做法 ,反而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保留教法的传统作用。作为此民族的发展模式代替西方化模式的一个方面 ,来适应各国各自的社会需要。”① 一般来说 ,穆斯林社会奉行的继承法律的基本纲领是伊斯兰教法经典理论指导下的自然正义准则。一、伊斯兰继承法律的经典理论《古兰经》中对于继承法律的理论与规范的明文主要在《妇女》章中。其中心节文是第 7至 12节和第 176节。《古兰经》中说 :“男子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 ,女子也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 ,无论他们的所遗财产多寡 ,各人应得法定的部分。析产的时候 ,如有亲戚、孤儿、贫民在场 ,你们当以一部分遗产周济他们 ,并对他们说温和的言语。假如自己留下幼弱的后裔 ,自己就会为他们而忧虑 ,这等人 ,应当也为别人的孤儿而忧虑 ,应当敬畏真主 ,应当为临终的病人说正当的话......(论文页数是:3页) ,阿拉伯语论文,阿拉伯语论文 |